※ 引述《bill1478963 (deicide)》之銘言:
: 各位大大,小弟之前以為只有工廠跟看護可以申請外籍勞工
: 怎麼現在很多餐廳跟早餐店都看到他們在當店員,還是法規早就開放了
: 甚至有些直接當老闆了,記得以前沒這麼常看到啊
還好啦
而且那些大多不是外勞,而是外配
有台灣身份證的~
當然也是會有少數打黑工或逃逸的......
不過比起這個
阿肥之前去夜市才驚訝咧
路過一攤牛排店,看了下店員
挖靠!!
三個東南亞人啊,且都是男性!!!!
這就怪了
區區夜市牛排攤,
難道生意大到可以"合法申請"外勞!?!?
還是說那些東南亞人,也是有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