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勞工局說,康軒聲稱該員工自行離職,一切有待12日調解會才能確認,屆時如勞資雙方無
: 法達成協議,對於勞工因此所受權益上的損害,勞工可循司法途徑解決,勞工權益基金設
: 有涉訟權益補助項目,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申請訴訟所需的裁判費及律師費用補助。
: 勞工局指出,《勞基法》第74條明定雇主不得因勞工向主管機關申訴,予以解雇、降調、
: 減薪或損害其權益或不利待遇,違者罰2萬至30萬元;工資未全額給付者得處罰2萬至100
: 萬。針對媒體報導康軒疑似違反上述規定等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勞工局將於今天下午2
: 時派員進行勞檢,如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罰。(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006/N5E4P6GCHVEYJMEOHIZTC5UM3M/
: 6.備註:
: 我猜重罰2萬
我以前的經驗啦
公司穩贏的
分析如下
1.員工是不是非自願離職? 當然是非自願 不然不會告上勞工局. 這點不用爭議
2.勞檢會不會害公司被罰錢? 會 但那又怎樣 又沒多少錢 樹個旁樣讓其它韭菜認命
值!
3.勞工會不會拿到資遺費? 會 幾年後吧 等官司打完再說.
到時不過就是欠他的給一給加上一點利息而己
這中間的煎熬還是他自己擔
我是覺得啦 還不如提工作關係存續之訴
主張他要上班公司不給他上
到時官司打多久他就免費領薪水多久
順便檢舉一下公司的其它行為
像國稅局 bsa 消防 健保費
通通來個一輪 我猜公司才會受不了早點低頭.
不然本多終勝 公司最好是會怕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