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禁止與納粹相關的任何活動,你要拿德國來舉例,那麼政府也應該比照辦理,與中
國有關的任何活動都必須禁止,這其中包含經濟往來,這樣才稱的上實質意義的敵國啦,
德國才沒有禁止你舉旗,然後還讓你跟納粹交流互相買賣,是整個納粹都禁止好嘛!
※ 引述《elfria (狠愛演鐵粉)》之銘言:
: 國家認同很難定義
: 但是至少先禁止五星旗很好定義吧
: 德國納粹旗子就算現在也是禁止,還有刑責
: 敵人國旗禁止沒啥問題
: 先禁止五星旗再說,其他以後討論都行
: 至少很有感
: ※ 引述《pandp (pppp)》之銘言
: : 換言之,如果在台灣揮舞香港的特區旗,或是揮舞香港民主派製作的旗幟,那不就違
: 法
: : 又或者陸生或陸配在中國人來台參加個田徑比賽時幫忙搖旗吶喊,應該也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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