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陳昱均、余奕賢/連線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億萬富翁出奇招「誰來租房就送誰」 追查竟是肖想30年租約暴賺15倍(台語片)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36Ge8sm
彰化縣北斗鎮陶朱路一棟透天厝以月租9000元招租,屋主自稱72歲餘生不多,只想以屋養
老,強調誰來租屋就送房子。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彰化縣北斗鎮陶朱路一棟3層樓高的70坪透天厝,72歲陳姓屋主出奇招吸睛,自稱餘命不
長、億萬家產帶不走,只要誰願意長期承租就直接送房子,開價9000元招租,不過《蘋果
新聞網》循線追查發現根本不是這回事,這名屋主當初以48萬法拍取得地上物,也向記者
坦言「9000元租金只是承租權,若想要取得產權,須月繳2萬元長達30年,也就是以總價
720萬元入手」,等於是暴賺15倍利潤,更比周邊房價還貴上不少,專家直言,此類物件
為廣告噱頭,後續仍有不少法律問題要面對。
自稱「阿伯」的陳姓屋主,日前在租屋平台以及臉書「台中自住買賣區」社團發表「租屋
即贈屋」文,吸引大批網友瘋狂熱議,記者實際致電詢問,陳姓屋主卻表示並非白白送房
,「你不要我的財產,我就9000元租你,要我的財產,就每月付我2萬塊」。
陳姓屋主強調,這樣的方式是讓當前的年輕人在不用準備頭期款、也免任何利息的狀況下
,就可以輕鬆購屋,只要在30年內固定支付他2萬元,滿15年時房子就會先進行過戶,只
是過戶後抵押權仍要登記在他名下,以確保後續的15年還會繼續支付他每月2萬元的款項
。
記者親自到北斗鎮陶朱路現場查看,仍居住在此的原劉姓地主指出,自己家族從日據時代
就居住在此,即便土地都是國有地、沒有實際權狀,但家族有優先使用權;至於這個「租
屋即送屋」的物件,實則為連棟屋的其中一部份,當初因為親人無力支付貸款而遭法拍,
不過僅有地上房屋、不包含土地,約在4~5年前被一名宋先生以48萬元標得。
而劉姓地主口中的這名宋先生應正是在網路上化名的陳先生。「以前我們有跟他以不到一
萬塊的價格再租一段時間」,後因雙方在水電方面有糾紛,宋先生又想以350萬售屋,便
沒再向其續租,9月才剛搬離清空房屋,沒想到現在要取得房屋變成要付720萬元,相較入
手價足足翻漲15倍。對比當地實價登錄一般透天厝500~650萬元的價格,也高出不少
https://bit.ly/2GNzpFi
陳姓屋主PO文表示自己已經72歲、再活也沒幾年,願意把位在彰化縣北斗鎮陶珠路上的房
子直接送給向他租屋的人。翻攝台中自住買賣討論區臉書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至於陳姓屋主的背景,他自己大方透露,過去從事過不少法拍屋買賣生意的「億萬富翁」
,曾將有糾紛的土地買下後賣給建商、分得房屋後再脫手大賺1800萬元,3年前還曾以40
萬元買下一物件,最後轉手賺了2400萬,目前手頭上更還有遍布台中、苗栗、南投、彰化
等地的40多筆房地產,現在每月光債券利息收入就高達100多萬元,在銀行業工作的獨女
即便不工作,也不愁吃穿,不過他坦言:「就算我是人生勝利組,但是終將蓋棺論定,就
把這些不動產便宜讓給跟我租房子的人,不然死了這些財產我也帶不進棺材。」
https://bit.ly/2SuwDaS
當地劉姓地主透露該處土地為國有地,不過自日據時期就由其家族所長期使用,因此陳(
宋)姓屋主由法拍取得的部分,僅有地上權的房屋而已。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然而近期「租屋即送屋」PO文一出,原地主劉先生抱怨「大家就一直來看房,在睡覺也會
被人喊起來」,加上陳先生沒有鎖門方便潛在客戶來看屋,「本來有一條路可以通到前面
他們那,我們就直接把它封起來了啦,不可以經過我們家啊,不然我東西不見要找誰?」
https://bit.ly/3iwfHLG
陳(宋)姓屋主透過法拍取得的房屋原本為劉姓地主親人所居住的連棟物件,不過僅部分
(右側)被拿出來法拍。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記者碰巧遇上一名自員林遠道而來看屋的不具名女性民眾,表示自己是從租屋網上得知此
物件,覺得價格合理、對方叫她自己來看房,她踏入屋內後不斷表示屋內狀況不錯,但經
記者詢問是否知道若要取得此屋每月需支付2萬元時,她則面露錯愕表情,表示完全不知
道這回事,事後才補充:「反正我也沒有要他的房子啦,應該還好。」
https://bit.ly/3njmb4d
該屋目前為未上鎖狀態,看屋民眾可自由出入。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bit.ly/2SuwGU6
即便為老屋,屋內狀況仍相當不錯。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bit.ly/34pfG72
看房民眾也對其保存狀態讚譽有加。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陳姓屋主補充,PO文後詢問度很高,「可是條件太好大家都會怕、會懷疑,很怕中計」,
他一再強調自己不缺錢、是真心想賣給有需要的人,更強調:「其實阿伯用種方式幫助很
多年輕人成家立業,不然現在新蓋的房子一棟都要1000多萬起跳,年輕人哪裡有辦法,阿
伯直接全國首創(月繳)2萬元就可交屋」,而手上其他40餘件房產,也將比照此模式處
理,大方歡迎有意購屋民眾可直接打電話向他詢問細節,並前往現場看屋。
https://bit.ly/2GFFhAL
陳(宋)姓屋主表示PO文後詢問度相當高,但是不少人都會認為這是詐騙。陳恒芳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針對對於承接方的保障,陳姓屋主也說得頭頭是道,舉已故港星梅艷芳的例子,說其母親
與哥哥拿不到遺產,就是因為遺囑早就先立好也公證過,而先前他在豐原也有一筆土地是
採取同樣的「租地就送地」模式操作,順利租出後的處理方式,就是先與租方簽訂半年內
每月支付9000元租金的租約,並到法院去公證,後續就直接進入每月支付2萬元的模式,
將在遺囑內說明15年後土地直接就歸承接方所有,「這個方式我的老婆跟女兒都同意,他
們也願意放棄特留分,怕的話可以附上遺囑並帶他們一起去法院公證,給買方雙重保障」
。
群義房屋群利加盟店房仲唐政駿指出,這樣的物件可能的風險,在於承租方雖有公證租約
或遺囑,但是缺少預告登記跟抵押設定,且公證租約最長期限為20年,這中間就很容易發
生租到一半時,土地或房屋因為債務,或是過戶買賣、易主的問題,導致日後可能無法順
利取得,甚至求償無門、只能單憑債權證明去追討的狀況;而若用遺產方式取得,也會有
遺產稅等後續費用,因此土地或房產的價值跟租金是否相當,也需特別注意,「否則因貪
小便宜想用這種方式取得,反而可能比正常買賣來得更貴」。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說:「陶朱路一帶的房價落差大,中古透天厝總價多不到
700萬元,然而因其只有地上權,價格理應再下修至少1/3。」
陳炳辰補充,承接方每月得固定支付2萬元,但陳姓屋主若過世,即便當初寫了遺囑,其
子女還是有優先特留分,事後或許得面臨與其子女、原地主之間的法律訴訟,可能每月固
定繳2萬元卻換來一場空、賠了夫人又折兵,「且目前早有銀行推出八成房貸的方案,要
以低自備款買房並非難事,建議還是單純的物件會比較適合」。(陳昱均、余奕賢/連線
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006/FH2RCGGYNZBPDC3PQXLKMZZWWQ/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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