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0-10-09 01:42:18※ 引述《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之銘言:
: 館長去年8月1日與王怡天簽下的協議書中明定,「惡名昭彰」公司承諾即日起不再於T恤等
: 衣服、褲子、運動鞋、帽子、襪子、手套、皮帶及健身器材的商品上,使用或申請含有「
: Infinite Power」的商標標示或文字,並停止販售,若違反協議約定,要支付違約金300萬
: 元。
: 但「惡名昭彰」公司簽下協議後,仍在網站上銷售印有「Infinite Power」的T恤,法官認
: 定館長的「惡名昭彰」公司違反協議,要支付王男違約金。館長律師反擊,認為協定僅限
: 定特定樣式,但王怡天卻主張,只要衣服上有「INFINITE POWER」字樣就是侵權,質疑根
: 本是文字獄。
我又要來黑館長了!
首先 我告訴館長啦
這串英文字 台灣2300萬人都能用
如果不能用 就是文字獄 但是有例外
就你館長陳之漢不能用啦XD
誰叫你去年8月1號
要去簽協議書 保證自己不用在服飾上?
不管這協議多不合理 只要沒有不合法
他就有效啦!
除非協議是 館長每天要直播尻槍
這樣違反善良風俗跟法律的協議 才會無效
而你自己簽的協議 雖不合理 但也是你自願簽的
自己簽一簽 然後忘記喔?
而且館長的律師
戰績不是很漂亮耶
戰績:
(不以最終判決結果來論。
館長被告情況下 被起訴就算敗 不起訴算勝
館長告人情況下 起訴為勝 不起訴為敗)
告雞腿哥求償100萬 敗
被吳宗憲告 敗
告吳宗憲 敗
告艾瑪 敗
被艾瑪告 敗
告李天鐸 勝★
被盧崑福告 勝★
被詹江村告 勝★
被羅文告 敗
被降龍告侵權 敗
然後贏的都民事...真是天才的想法 告民事別人用大砲(刑事)對付館長 律師要館長用水槍(民事)然後 賣消毒 的 被開罰 真是天才律師
作者:
KDGC (都是永邦害的!!)
2020-10-09 01:51:00你捐多少?你中幾槍?你打過幾次官司?
誰給館長這種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的觀念還不就是他律師??? 告贏了 有浪費嗎?告輸或亂告才是繳稅繳幾千萬 用點司法資源不行??又不是亂告尤其是李天什麼那個案子..跑去告民事 真是天才
作者:
cul287 (希悠)
2020-10-09 02:25:00好像還兼經紀人還抽成 快笑死
作者:
tvboy (tvboy)
2020-10-09 03:33:00這個官司不是周律負責,然後館長說協議書是律師自己拿大小章去簽的,是否真實就不知道了
詹江村不是有貼不起訴書 女助理那件事 哪裡館長勝了更正 不是女助理是女員工租屋糾紛那個 詹江村有不起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