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20-10-09 17:13:53實例中 不起訴應該就沒了
有什麼救濟方法?
此外 有什麼方法可以告檢察官?
台灣法律爛的地方是
法官判決又不能當判例
意思是 每個地方不一樣
如果會變成判例 法官就會小心一點
※ 引述《zakijudelo (Zack)》之銘言:
: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檢察體系的黑暗面
: 這個案件是因為當事人有把不起訴書貼出來
: 大家看到內容才知道檢察官邏輯及推論的離譜之處
: 多的是這種亂寫還沒有人知道就被用不起訴結掉的案件
: 反正不起訴不會公告出來
: 一般人上網也查不到
: 只有當事人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輸掉的結果
: 雖然不起訴後還可以藉由再議及交付審判來救濟
: 但再議常常會有官官相護的情況
: 上級直接引用不起訴書的理由來駁回再議的情況相當常見
: 翻盤機率差不多僅一、二成
: 更不用說交付審判(仍非進入開庭審理的狀態)翻盤的成功率連1%都不到
: 不少人根本就在檢察官這關就吃悶虧
: 連讓法官審理的機會都沒有
: 有相關經驗的被害人就知道這有多嘔
: 尤其不要小看檢察官想減少案件量
: 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
: 今天看別人吃悶虧可能覺得不關自己的事
: 就不要改天自己也面臨這種狀況
: 平常大家可以罵恐龍法官
: 就是因為判決是非常公開透明的
: 寫得好不好、推論有沒有道理都可接受檢驗
: 但不起訴書呢?
: 在看不到內容的情況下你連能不能罵恐龍檢察官都沒機會啊
: https://bit.ly/2IbXc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