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irol (全寶藍)
2020-10-15 19:47:52※ 引述《poeta (鍵盤詩人)》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雖然是房仲帶我去看屋況
: 不過我也有屋主的名片了
不要害屋主了。
屋主跟房仲有簽委託書,不然法律不允許口頭委託。避免一屋二賣。白紙黑字,房仲才能
賣這間房子。
除非屋主自售 是屋主自己找客人自己成交的
透過房仲找到客人 私下屋主客人成交
就算違約的一種,都有相關懲罰機制
除非白目的屋主,通常私下找屋主也會勸你找房仲成交。
自己找房仲買房,該付給人家就要付
不然自己去找房買 就沒這個問題
: 要談直接跟屋主談
: 不給房仲幹旋金
: 這樣合法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