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低價賣淫犯法??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0-10-18 17:24:03
所謂的違法,分告訴乃論和公訴
如果引致別人家庭失和
比如老婆會去告
有錢人如果不結婚,或搞定老婆各玩各的
那告訴乃論這條就過關了
你看娶好幾個老婆的
大老婆去告,就是重婚
搞定大老婆,那你就可以開後宮
說有錢人無罪的大概忘了援交
援交的不是很有錢,不是包養(至少金額和召妓是很類似)
但就繞了個小圈圈,叫做一日戀愛
在這一天裡承認是男女朋友
和男女朋友做愛你是管得著?
不過明天就分手;後天又復合 XD
像這種辯論是扯不完的,道德本來就可以辯論
道德都在辯論了法律怎麼有法子定型?
不然我們舉殺人罪來說好了,剝奪它人生命有罪
可是警察殺人無罪
當然我們可以說警察是依法,不可濫權,否則報告寫不完
可是銀行家政治家剝奪你財產,逼使你不得不走邪路
最後就可以依法制裁,那又怎麼說?
當然我們有選擇權,邪路自己走必需自己負責
所以有人選擇自殺啊..
又比如之前(好像是英國),
留給失業者的路是公辦職業介紹,內容就仲介賣淫 XDDDD
政府留給你的路就是去賣淫了,這到底可不可以走 XDDDD
其實能當神,誰要當畜牲
給我一百億,我也會開始捐錢做善事
所以才有宗教書說真正的善事是當你窮時還肯付出
不過那有點離題,打住
如果公訴抓賣淫是為了疾病和管理
那也是因為賣淫也可以合法,所以才把未合法的定為違法
事實上合不合法放到歷史的長河中是變來變去的
在有禁酒令的時代,喝酒也是違法的
或者釀酒也是違法的
現在大家也在爭論大麻啊
在沒發現危害前,任何新式毒品也都合法啊,鴉片也曾合法啊
所以又可以推出'執照論',就有牌沒牌
如果政府英明,大家就會說牌照有用,沒牌的別去用
如果政府沒管理,只是抽稅,大家就會說沒牌的更好用
而沒牌的變成有牌,必需先受教育,接受考核
(比如密醫和有牌波波醫生的爭論)
所以不知妓院什麼時候要加入聯考?
公然把顏值及化妝當做兩個科目
(考上後還要修蘭花拂穴手,似乎學分也不少)
日本就有花魁,不知在社會地位如何,是底層社會還是上了大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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