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storia (華人生態觀察家)》之銘言:
: 沒想到有一天在台灣想辦法保全自己的家人、讓自己的家人遠離危險,
: 居然變成了一種罪惡。
: 他們會認為,人犯罪讓社會受害是社會所有人的共業,如果社會發展出一套制度
: 好好照顧每一個人,就不會有人犯罪了。
: 這就是近年來很夯的「建構完善的社會社會安全網。」
: 基於以上的邏輯,你會得到一個很荒謬的結論,即是人沒有自由選擇,犯罪是社會共業,
: 罪犯才是受害者,引用我朋友的說法,直白的說法是:
: 「幹你娘遊民沒地方住多可憐、精神病患沒受到照顧多可憐、
: 毒蟲沒目標只能吸毒多可憐、失智老人多可憐、失學青年多可憐,
: 你們那些王八蛋死上班族不出來和我們一起搞革命、
: 在那邊當工奴,居然讓你們還真的安居樂業、討老婆嫁老公生小孩,
: 看起來那麼幸福,憑什麼只有你們這些自私的人能幸福,
: 我們這些努力照顧弱勢、追求夢想的人要過的這麼清貧。」
: 這就些就是那些成天喊著建立社會主義天堂的人它們真正的想法,而這些人通常會
: 去搞社會運動,他們會把一切人類社會的缺點無限放大,利用這個來推倒執政者。
: 但當他們自己執政的時候,他們也會發現他們想要的理想是無法實現的,
: 因為人類社會本來就充滿缺點,而就算將政府體制無限度的放大,
: 這會無限度提升社會成本,也會讓政府權力過大讓社會運作越來越腐敗。
: 基於犯罪等於社會共業的想法,他們從一開始就預設死刑萬萬不可,
: 因為錯的並不是罪犯本身,而是社會整體,把犯罪的個體殺死不能解決問題。
: 但是他們忽略了社會成本,把所有犯罪視為社會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