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說公設賣錢 不應該
可是公設露台專用 賣比較貴 就是建商賣公設的具體事實
其他住戶有辦法嗎?
住戶有權狀登記的公設 建商都可以這樣做
權狀不登記公設 建商把更多公設空間 專屬給其他住戶
現象一定會增加
所以說到底,公設不登記根本爽的就是建商
整個建築物都是建商的 建商割一小塊賣給誰 租給誰
根據對私產的保障,不違反法律,住戶管的著嗎?
未來買房就是要去把契約書查清楚,哪些地方建商賣給私人使用
哪些是管委會可使用,這樣會比較好? 房價會降低?
建商會少蓋公設?
實坪制公設不登記,根本是建商的陽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