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產假延為14周」 勞動部:恐影響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20-10-29 23:06:35
※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產假延長多久我沒意見
但是產假領兩個月全薪這個法,當初通過的完全有問題
我主張產假應該是無薪假,雇主一塊錢都不該付
產婦的兩個月全薪,應該比照六個月的育嬰薪資補貼方式
由勞保局支付
這樣才可以女性員工被雇用的出發點會稍微公平
沒有讓勞保局給付生育薪資補貼
只是在養肥身為公務機關的勞保局
作者: drunknmunky   2020-10-29 23:10:00
勞保局的錢誰出?還不是你的納稅錢 跟養肥哪有關係
作者: ao5566   2020-10-29 23:11:00
反正都要破產了就倒閉前大灑幣吧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20-10-29 23:12:00
勞保局出錢 對雇主比較公平 不然真的不雇結婚後的女生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20-10-29 23:13:00
你不請領勞保,他們也是拿去當國安基金玩股票阿對公司沒有貢獻的假,薪資真的都該勞保支付這樣雇主錄用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意願才會有一點公平除非這個女的奶很大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20-10-29 23:17:00
光是空著一個職位又得另外找人對雇主就是負擔了真的得靠其他誘因提高雇主意願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0-10-29 23:19:00
還是你我的納稅錢,不過社福對於家庭照顧做得好,也許8+9會少一點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0-10-29 23:27:00
現在就是叫雇主吞,男的又不給請
作者: mayjan   2020-10-29 23:33:00
這個做法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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