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陳俊華
3.完整新聞標題:
查無建照預售屋遭疑打假球 內政部:歡迎檢舉
4.完整新聞內文: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28)天說,將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提高建商未取得建照就銷
售的罰鍰,並質疑內政部打假球;內政部說,各項罰則都有清楚說明,如有違法歡迎檢舉
,將依法開罰。
內政部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建商未領得建造執照就有銷售或廣告等誤導消費行為,若違
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最重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
鍰;若廣告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最重可處2500萬元。
邱顯智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
得建照」的資訊,要怎麼用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真正可罰
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
得辦理銷售,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邱顯智說,下週時力立法院黨團將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草案,拉高未取得建
照銷售的罰鍰;另外還公布一串標註有「可」、「不可」的建案清單,詢問內政部這些案
子是否在建照核發前,就潛銷偷跑收訂金?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昨日的新聞稿中對公平交易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各種法
律規定及罰則,都有清楚說明,時代力量對此提出的質疑,「實屬嚴重誤會」。
內政部說,至於時力所提出的「可與不可」案例,如果有違法事證,鼓勵民眾直接向縣市
主管機關檢舉,共同為健全交易市場努力,用嚴謹的態度看待公共事務;將持續關注預售
屋市場交易情形,與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如涉有不法,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0280322.aspx
6.備註:
原來我沒建照就銷售房屋只罰4萬~20萬,反正我也沒跟你說過我有沒有建照,
所以2500萬是不可能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