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20-10-30 19:33:01警察吃相就是這麼難看啊
之前我在網路上被陌生人言語性騷擾
因為內容讓我很害怕 想說之前新聞有那麼多成功抓到人的案例所以就去報案了
去派出所之前我有先打113,113叫我「提告」
但到派出所之後警察說只能申訴性騷擾
那時候他們好幾個警察對我說:這是在網路上、而且妳又沒有對方的資料 很難找到啦
反正一副要勸退我的樣子 連申訴都不想給我申訴
(內容在臉書訊息的對話,所以只有對方的臉書,但光看主頁內容就可以大概知道對方的
身分,其實不難查)
在我的堅持之下老鳥才不情願的叫比較年輕的警員幫我弄資料
結果我回家上網一查才發現,我根本可以以民事訴訟提告啊!!
只要他們找到人我就可以,最後他們也是有找到人的,而且申訴成功
但我當初問警察那找到人後我可以提告嗎?
警察直接斬釘截鐵的告訴我不行,沒有這種事
後來回家上網看,才發現我根本可以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九條提告
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總之 我覺得這麼多新聞看下來我們的司法和警政機關根本是個笑話^_^
當然也是有好的警察,只可惜他們被老鼠屎給害了
作者: opple 2020-10-30 19:34:00
支持網路防礙名譽除罪化
直接打警政署轉電話到派出所,上次在現場這樣做,所長才願意開三聯單
作者: ihczfu 2020-10-30 19:37:00
有嗎 我是沒見過啦ㄏㄏ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20-10-30 19:37:00領一樣的錢當然是在派出所泡茶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20-10-30 19:41:00不要說警察啦一般職員如果接到檢舉電話你會不會覺得要多做一件事很煩
作者: l225 (叫我邏輯王) 2020-10-30 19:41:00
提告民事派出所本來就不理捏。派出所好像只處理刑案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0-10-30 19:53:00台南警察局過太爽!這種重大案件,竟然放一個小小的派出所來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