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不是智障
但是要判一個人死刑
要揹上很多人權團體的壓力
法官本身也是亞歷山大
先說對於廢死,我既不贊成,也不反對
但是近期實在太多不服人民期待的判決
說不服期待有點不足
應該說讓人民非常反感的判決
死刑這種一塊,如果讓法官的判決難以讓普世認同
應該要酷刑才是 讓人生不如死
如新加坡的鞭刑
不然再這樣下去,台灣司法只會慢慢被人看破手腳
彷彿被害者就是該死一樣,大隻佬?
※ 引述《onepunchgg (onepunchgg)》之銘言:
: 欸幹
: 我阿肥啦
: 我有一個小問題
: 為啥廢死聯盟常常有一個論點是
: “死刑沒有威嚇力”?
: 先不論死刑存在是不是為了威嚇力
: 而是
: 就像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樣
: 闖紅燈那條即使存在,還是有人會闖紅燈
: 那照廢死的邏輯,因為不足以威嚇人不闖紅燈
: 所以他們要廢除闖紅燈那條?
: 怎麼想都不是吧= =
: 怎麼想都應該是加強執法
: 讓人怕到不敢闖紅燈/殺人吧?
: 有沒有為什麼沒有威嚇力就要廢死的八卦?
: 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