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挺教育部決議 蔡英文:把關校園食安支持國產肉品
4.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瘦肉精美豬進入校園爭議,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目前《學校衛生法》下的採購契約範本
,已可要求學校「一律採用」國產肉品,沒必要修法。對此,總統蔡英文3日強調,「校園
食材採用國產肉品,是政府一直以來的政策」,接下來,教育部還會修改校園「採購契約範
本」,讓學校能更有效規範廠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日審查《學校衛生法》,多位在野黨立委認為「萊克多巴胺」跟
「乙型受體素」必須入法,明文規定禁用。潘文忠主張,教育部在8月28日已行文各級學校
等,規定營養午餐供膳一律採用國產肉品,這是延續2013年《學校衛生法》23條的修法,而
當時就提到,「優先」採用國產及中央主管機關認證的農產品。
潘文忠也強調,《學校衛生法》下的採購契約範本,是該法第23條之3中,明確授予教育部
來訂定參考範本,這就是非常明確的「子法」。
對於潘文忠的說法,蔡英文3日下午發臉書立挺。她表示,「校園食材採用國產肉品,是政
府一直以來的政策」,在2013年《學校衛生法》修法後,已規定學校供應膳食的食材,要優
先採用在地優良農產品。今年8月,教育部進一步行文各級學校、縣市政府,要求一律採用
國內在地豬肉、牛肉。接下來,教育部還會修改校園「採購契約範本」,讓學校能更有效規
範廠商。
蔡英文強調,把關校園食安,支持國產肉品,請家長和同學們都放心。
不過,有立委並不埋單潘文忠的主張。國民黨立委蔣萬安2日表示,現在教育部不管在書面
報告或之前備詢都說「沒修法必要」,因為有其他相關配套足已禁止萊豬進入校園,如果是
這樣,發一紙公文稱「一律使用國產豬或企業規範,其他行政指導或配合農委會政策 」,
但要問教育部發公文法源依據為何?說學校衛生法23條優先採用「在地食材」,若依據此,
「母法才是優先採用」,現在發出公文各項行政指導是「一律使用」 會有違法母法問題,
未來將面對許多營養午餐業者無止盡行政訴訟。
蔣萬安也說,因為母法是「優先使用」,位階比較低的公文指導則是「一律使用」,這只公
文已經逾越母法,今天提案是要補足漏洞,讓法律跟發出行政命令指導一致,否則各項公文
和契約都沒罰則及強制力,會造成各學校困擾,陷他們於不義。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3日則痛批,潘文忠當時第一個跳出來捍衛食安,承諾營養午餐只用國產
豬,如今卻不願修學校衛生法,直呼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衛福部長陳時中是「真小人」,
那潘文忠就是「偽君子」。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03/1845937.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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