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11月25日
2.記者署名:
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單親媽勒死2子女 輕生獲救一審判處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今年2月,30歲吳姓女子涉嫌在旅館內殺害8歲女兒及6歲兒子,再傳訊給前夫:「我走了,
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隨即輕生獲救,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吳女,
新北地院今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吳女死刑,可上訴。
據了解,吳女與39歲陳姓前夫離婚後,在外租屋獨自扶養小姊弟,前夫會定期探訪,吳女曾
從事直播網拍、美容業等工作。
檢警調查,今年2月13日晚間6時許,吳女載小姊弟到旅館投宿,卻拿枕頭試圖悶死子女,2
童極力掙扎,吳女才停手;2天後,吳女又下藥迷昏子女,再將他們活活勒死,傳訊通知前
夫後輕生。
前夫趕往旅館,赫見3人仰躺床上,小姊弟明顯死亡,遺體冰冷僵硬,頸部有勒痕,吳女意
識模糊,搶救後撿回一命;檢方偵辦時,吳女坦承犯行,她的律師則替吳女聲請精神鑑定,
欲證明吳女案發時精神狀況有問題。
檢方認為,縱使吳女曾有心理憂鬱傾向,但她已尋求專業精神科診所諮商並定期服藥治療,
且她自承案發前意識清楚,可判斷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這樣會導致子女死亡,加上她預謀
犯案購買凶器、犯後尚知告訴前夫子女已死亡、自己所在位置,認為無需精神鑑定,依殺人
罪嫌將她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1744
6.備註:
一審法官很可以 但是二審會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