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扯!上班時間幫傅崐萁家族仲介買賣農地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0-12-04 00:32:12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林麒瑋/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扯!上班時間幫傅崐萁家族仲介買賣農地
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遭監院彈劾
4.完整新聞內文: 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左)過去曾捲入理想大地案,
如今因監院調查上班時間從事農地買賣遭彈劾。資料照片
https://i.imgur.com/6GTE75y.jpg
現任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於任職消防局長、縣府秘書長期間,多次利用上班時間,
於辦公處所從事仲介農地買賣,並協助支付部分農地價款,
經監察院調查後今(3日)通過提案彈劾,監委們認為顏新章違失事證明確,
情節重大,最後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院調查,顏新章自2010年4月8日至2014年12月25日擔任花蓮縣消防局長;
自2014年12月27日至今年1月16日擔任花蓮縣政府秘書長(於11月1日升任副縣長),
多次利用上班時間,
於辦公處所替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家族成立之榮亮公司從事仲介農地買賣,
並協助支付部分農地價款,且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至銀行存款。
監委蔡崇義、王幼玲調查指出,顏新章嘗試爭取仲介授權,
由其介紹其他買家購買遊憩用地等與本身業務無關之行為,
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擔任消防局長期間,
自2009年12月20日傅崐萁就職縣長後,顏於出差期間多次處理與本身業務無關之行為,
還利用多次上班時間與相關仲介爭遊憩用地之授權,違背其職務之行為。
蔡崇義、王幼玲認為,顏新章不知忠心努力、謹慎勤勉,圖謀他人利益之行為,
嚴重敗壞公務機關及公務員形象、損害政府之信譽,
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6條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之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
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
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林麒瑋/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1203/ZCCNXS5XEVHG3OSNKKBT2OTXIA/
6.備註: 原來是被政治耽誤的房地產仲介人才~買賣農地發大財!誰說農地不能炒作?嘻嘻
作者: aure0914 (tunik)   2019-12-04 00:32:00
花蓮國不意外
作者: newstarting (newstarting)   2019-12-04 00:32:00
花蓮國有花蓮國的玩法啦,大驚小怪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20-12-04 00:34:00
綠共真的是無法無天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12-04 00:34:00
欸這樣上班時間躲廁所看股票是不是也有犯法
作者: a4302f (KJ_Chino)   2020-12-04 00:37:00
這種事情 八卦4%9.2都會裝死 然後明顯是造謠的消防查水表上百篇死人推文狂推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20-12-04 00:38:00
花蓮國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20-12-04 00:38:00
作者: bakaka (阿益)   2020-12-04 00:38:00
幹你的民進...喔,沒事,換陣地
作者: b08297   2020-12-04 00:40:00
這種文就不會有人理,如果傅是綠的就洗幾百篇爆文了
作者: patentstm (暖暖苗圃沒有樹...)   2020-12-04 00:42:00
結果只抓到中間人?
作者: sanpf (sanpf)   2020-12-04 00:43:00
幫國王處理一下事情有錯嗎?
作者: OGC218 ( = =』)   2020-12-04 00:46:00
幫王室做事倒底錯在哪?
作者: ufap   2020-12-04 00:49:00
綠共真的太跨張
作者: csluling (Gino)   2020-12-04 01:03:00
欸生死存亡
作者: ccmvic (Vic)   2020-12-04 01:03:00
蘇震清當立委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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