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不公布性侵犯長相?法界專家解答
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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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底性犯罪加害者是受什麼樣的法保障其人權和個資,以及再犯率就統計有多高呢?鼎
宇律師事務所蘇文俊律師透過統計資料做出專業分析、解釋,因台灣沒有像美國梅根法案
般有可將性犯罪加害者資料公開的法規明文,所以台灣的性犯罪加害者個資仍在《個人資
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保護範疇內,「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
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另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9條》也表示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人之檔案資料,檔案資料應予保密,非依法律規
定,不得提供;其內容管理及使用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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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的資訊也是受保護的.....
先不管北捷要如何「合法」監控所有進入捷運的人。
性侵犯資訊受保護的,要取得還是得看中央主管機關。
所以這根本難以執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