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社宅嗆中央 柯文哲:去年該依法訂租金公

作者: patiger (唉)   2020-12-08 08:40:08
不知道搞錯法規了
住宅法第11條第3項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二年內,
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
這是住宅補貼和一般租金標準
2020 內政部住宅補貼/租金補貼
上網找就一堆資料了吧
住宅法社會住宅有專章
第 25 條
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
前項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及其他
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主管機關定之。
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
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
第二項租金之訂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七條規定。
社會住宅的租金是寫在第25條
上面是說由主管機關負責
然後有中央主管機關跟地方主管機關
倒是沒說要中央定還是地方定就是了
※ 引述《Tiphareth (Duchess)》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2020-12-07 21:55 聯合報 / 記者林麗玉/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社宅嗆中央 柯文哲:去年該依法訂租金公式至今沒答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社宅三房型租金逾四萬惹議,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在臉書表示,北市府將自償
率設
: 定在100%,僅僅也只能打平,甚至北市社會局每年還要編列1.4億給租金補貼,隨著社

: 數量愈多,財政負擔將更沉重,如果沒有做好財政規劃,這樣的領導人就是短視且不
負責
: 任。
: 柯文哲也提到,居住正義是全國性議題,根據住宅法規定,內政部早該在2019年1月1
1日
: 訂出社會住宅的租金計算公式,讓各縣市政府有遵循標準。但很可惜,現在已經是20
20年
: 12月7日了,內政部依舊沒有答案。
: 柯文哲說,台北市今年已推出46個社宅新建基地,明年還要再爭取5處,盼盡速達到兩

: 戶的供給量能。不過,台北市這46處社宅基地所需的興建成本高達832億、管理營運支

: 297億、長期修繕估計80億,合計1209億。
: 柯提到,除土地費用由市府公務預算挹注,其餘興建、管理營運等經費都是由住宅基
金自
: 負盈虧,所以北市府將自償率設定在100%,僅僅也只能打平,不是營利事業。
: 柯文哲表示,未來全台各地,將有地方政府與中央蓋的社會住宅;因此住宅法要求,
社宅
: 租金制訂標準應由中央統一規範,很可惜直到現在還沒制定。
: 柯說,台北市除了社宅,還有平價住宅、國宅等,得以照顧所得20%以下低收入戶經濟

: 勢族群;鉅額支出對北市府財政的確產生龐大壓力,政府的責任不只是扶助弱勢,也
應考
: 慮財務平衡,不能只是為了博取名聲做樣板工程。
: 柯文哲表示,居住正義不能虛耗在無止盡的等待。臺北會維持社宅每年一萬戶施工,
同時
: 繼續檢討、滾動修正,落實扶助弱勢、財政平衡、盡力滿足人民期待。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07396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6.備註: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9-12-08 08:40:00
主管機關不就台北市政府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12-08 08:42:00
4啪仔:不管啦,已經洗了一晚中央十成了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12-08 08:43:00
阿北沒有輸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12-08 08:44:00
雙北根本不夠住阿 你剩下土地蓋滿也不夠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12-08 08:44:00
氣話罷了 收費標準還是地方該拿在手上的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12-08 08:44:00
同一套東西如果是肥燦搞得 大概能洗兩年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12-08 08:44:00
這是用氣話栽贓嗎?學到了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12-08 08:45:00
容積率不調高 就是不夠住 除非你雙北容積率全部翻倍
作者: qx5 (學豬裝可愛)   2020-12-08 08:45:00
阿北超蓋還要被嘴,學小菸不蓋不就沒事了
作者: patiger (唉)   2020-12-08 08:45:00
其實第25條第一項就說明社會住宅承租者條件了XD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12-08 08:45:00
蓋超高樓層住商混合 利益很難喬的
作者: MouPigBat (信件明天回)   2020-12-08 08:45:00
各位不覺得焦點都被轉移了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0-12-08 08:46:00
氣話~乾脆說屍鹽算了,反正屍鹽一堆不差這條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12-08 08:46:00
還在嘴租金 問題是供給量不夠 根本不是租金問題
作者: patiger (唉)   2020-12-08 08:46:00
所以月薪10幾萬符不符合第一項規定XD
作者: arumi416 (maki)   2020-12-08 08:47:00
跟4%仔帶的風向不同,先幫補血
作者: DOOT (Back)   2020-12-08 08:48:00
一句老屋全部打掉重蓋就過了幾十年了,講的超輕鬆。
作者: b777787 (冬瓜)   2020-12-08 08:48:00
作者: REALucifer (路西法)   2020-12-08 08:49:00
「辦法」由中央訂、「自治法規」由地方訂,立法看起來是保留空間,而非一定由中央或地方處理。但實務上多數應該是支持中央統一標準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12-08 08:49:00
胡說八道
作者: EddiePENG (彭魚厭)   2020-12-08 08:50:00
好了啦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20-12-08 08:50:00
阿北務實、2042支持阿北當總統
作者: smartid (九號)   2020-12-08 08:51:00
連畫圖都能自爆的政黨要跟人家談政策哦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12-08 08:52:00
白蟑螂今天比較慢來耶,因為天氣冷嗎?
作者: hironaka (PHILO SO)   2020-12-08 08:54:00
好冷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0-12-08 09:00:00
D能雙標綠共粉:是不會學洨蝧出一張嘴就好喔 政績都她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20-12-08 09:00:00
ㄜ....所以去年政府信誓旦旦要訂出公式給大家用法條躺在立院不修也沒關係 反正不是中央定嗎?要一這麼低標層級去判斷的話 實務上很奇怪
作者: jk01   2020-12-08 09:06:00
議員決定,還不是你們選的人
作者: smallkaka (人無一善以報天)   2020-12-08 09:28:00
拜託中央去死 沒屁用的意思嗎?
作者: ru8ru8 ( 快雪時晴)   2020-12-08 09:49:00
中央等收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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