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搞錯法規了
住宅法第11條第3項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二年內,
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
這是住宅補貼和一般租金標準
2020 內政部住宅補貼/租金補貼
上網找就一堆資料了吧
住宅法社會住宅有專章
第 25 條
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
前項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及其他
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主管機關定之。
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
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
第二項租金之訂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七條規定。
社會住宅的租金是寫在第25條
上面是說由主管機關負責
然後有中央主管機關跟地方主管機關
倒是沒說要中央定還是地方定就是了
※ 引述《Tiphareth (Duchess)》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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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2020-12-07 21:55 聯合報 / 記者林麗玉/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社宅嗆中央 柯文哲:去年該依法訂租金公式至今沒答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社宅三房型租金逾四萬惹議,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在臉書表示,北市府將自償
率設
: 定在100%,僅僅也只能打平,甚至北市社會局每年還要編列1.4億給租金補貼,隨著社
宅
: 數量愈多,財政負擔將更沉重,如果沒有做好財政規劃,這樣的領導人就是短視且不
負責
: 任。
: 柯文哲也提到,居住正義是全國性議題,根據住宅法規定,內政部早該在2019年1月1
1日
: 訂出社會住宅的租金計算公式,讓各縣市政府有遵循標準。但很可惜,現在已經是20
20年
: 12月7日了,內政部依舊沒有答案。
: 柯文哲說,台北市今年已推出46個社宅新建基地,明年還要再爭取5處,盼盡速達到兩
萬
: 戶的供給量能。不過,台北市這46處社宅基地所需的興建成本高達832億、管理營運支
出
: 297億、長期修繕估計80億,合計1209億。
: 柯提到,除土地費用由市府公務預算挹注,其餘興建、管理營運等經費都是由住宅基
金自
: 負盈虧,所以北市府將自償率設定在100%,僅僅也只能打平,不是營利事業。
: 柯文哲表示,未來全台各地,將有地方政府與中央蓋的社會住宅;因此住宅法要求,
社宅
: 租金制訂標準應由中央統一規範,很可惜直到現在還沒制定。
: 柯說,台北市除了社宅,還有平價住宅、國宅等,得以照顧所得20%以下低收入戶經濟
弱
: 勢族群;鉅額支出對北市府財政的確產生龐大壓力,政府的責任不只是扶助弱勢,也
應考
: 慮財務平衡,不能只是為了博取名聲做樣板工程。
: 柯文哲表示,居住正義不能虛耗在無止盡的等待。臺北會維持社宅每年一萬戶施工,
同時
: 繼續檢討、滾動修正,落實扶助弱勢、財政平衡、盡力滿足人民期待。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07396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