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但是不是該有配套就是
配偶有被告知權?
雖然身體是女方的 但男方也有提供精子
如果女方自己因素 不管身體 還是其他 想要中止妊娠狀態
可不經過配偶同意 但必須想辦法告知
配偶這件事情
至於如何告知 這立委諸公們去想吧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20-12-09 10:24:00還要告知,太沙豬了吧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20-12-09 10:25:00
乾脆登報
想知道女人的小秘密,你一定是噁男我只是揣摩那些覺得配偶沒權力知道的人的想法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12-09 10:27:00
直接改成離婚不需要配偶同意就好啦
作者: UOIJK (UOIJK) 2020-12-09 10:28:00
這樣才不會當綠巨人浩呆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12-09 10:28:00
都鬧翻了 何必綁在一起呢
作者:
ziso (ziso)
2020-12-09 10:29:00搞不好精子不是配偶提供的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0-12-09 10:30:00
薪水可以不養老婆就支持,父權遺毒發作當成女權
反正想做愛本來就人身自由,侵害隱私的法益大於侵害配偶權的法益,通姦都廢除了,民法憑什麼求償你配偶沒權力知道別人的隱私吧
作者:
Ewhen (Ewhen)
2020-12-09 10:31:00推要告知
這個最大爭議點就是 老婆若外遇懷孕 可以偷墮胎 所以我覺得就加個寄掛號信之類的 大概就這樣
作者:
zxcz1471 (gotohell)
2020-12-09 10:32:00其實性自主下 有時候配偶也有只單一方不想要糾紛發生
不要那麼多廢話了,廢除婚姻最快你也不要care老公還是老婆玩了多少人
其實廢除婚姻制 我也是贊成啦 但實務上不可能啊 討論這個有甚麼意義嗎...?
我也支持一妻多夫 一夫多妻 但就不可能會通過的法案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 但不是世界第一個
SO? 所以這個世界永遠沒有第一個,什麼事都不可能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0-12-09 10:37:00生了要養 不想生卻沒得知會
作者:
crazydj (萍水相逢~..~)
2020-12-09 10:50:00老公提供精子(X) 小王提供精子(O)
作者:
widec (☑30cm)
2020-12-09 10:56:00其實老婆把老公的孩子直接墮掉,這個婚姻也不必存在了(除非兩造同意的)這條法是有利婚姻的其實,把野種偷墮掉,老公不知情沒傷害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0-12-09 11:04:00什麼都講敢不敢 那乾脆民粹治國算了吧
作者:
rx179001 (è’霧)
2020-12-09 11:31:00男性結紮需配偶同意,墮胎也需要吧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0-12-09 11:50:00不用有配套啦!以前女權都能被害妄想,把「孩子為夫妻共有,需配偶雙方同意」解釋成「女方在幫男方生孩子」。現在都給她們自己決定,蠻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