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18歲女控爸爸友人「無套中出」染愛滋 真相出爐超傻眼
4.完整新聞內文:
18歲女子小羊(化名)跟父親到高雄玩,晚上借宿父親的黃姓友人家中,2個月後小羊發
現自己感染愛滋病,她指控被黃男性侵「無套中出」染病,但黃男喊冤辯稱自己沒有性侵
小羊,檢警偵辦後發現黃男不是愛滋病帶原者,小羊也非處女,不知她是和誰做愛後染病
,偵結處分黃男不起訴。
家住台東的小羊,今年1月底和父親到高雄遊玩,父女倆因訂房出現問題,晚上沒有飯店
可睡,於是小羊的父親求助住在高雄的黃姓友人(25歲),黃男也仗義帶著父女倆回到住
處休息。
2個月後,黃男突然接到警局通知要去做筆錄,黃男到警局後,才知道自己被小羊指告性
侵,黃男透過警方告知,得知小羊回台東後,檢查發現自己染上愛滋病,還指控他協助父
女倆投宿當天,對小羊下手性侵得逞,更直指黃男是愛滋病帶原者,沒有戴保險套「中出
」才會害小羊染病。
但黃男喊冤辯稱,他確實和小羊發生過性行為,但當天晚上是小羊主動脫掉褲子,爬到床
上和他做愛,雙方都是自願,沒有強迫,且隔天他還載著小羊去買事後避孕藥;而小羊染
病後,也跟父親說是被黃男所害,讓黃男和小羊父親的友情就此絕裂,兩人還過通訊軟體
破口大罵互指對方不是。
檢警介入偵查後,發現小羊和黃男各執一詞,雖然小羊經醫院驗傷後,確認已不處女,但
因時隔2個月才報案,沒有採到黃男的DNA,且黃男經過抽血檢測後,也沒有感染愛滋病毒
,他也不是列管的愛滋病人口,因此認定罪證不足,處分黃男不起訴,至於小羊是和誰作
愛或是透過什麼途徑感染到愛滋病,應該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75814
6.備註:
高雄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