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另外我覺得社會可以討論到底什麼是社會住宅,現在的定義是三成必須給弱勢,而不是社會
: 住宅就是給弱勢住的。你要從社福的角度看它,就要看它能幫助多少弱勢家庭,能用什麼方
: 法保證;你要從房市經濟來看它,那問題還是看政府打不打房。
https://video.udn.com/news/500388
看一下2016/6/1 剛學者從政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的說法:
花敬群:他也符合社會住宅入住條件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興建社會住宅將採50年「長期低利融資」的策略,成立長期
融資平台,公務機關可以向銀行借錢,儘量不用編列預算,讓執行的地方政府在財
務壓力比較輕鬆。他認為,外界不要視社會住宅為「鄰壁設施」,事實上與一般
社區差異不大,連他都符合社會住宅的入住條件。
花敬群說,入住社會住宅的條件有11款,其中像他一樣有3個未成年子女,也符合入住
社會住宅的條件。其他的條款約有10%的特別戶、弱勢戶,但採混居原則,未來
加上住宅品質的提升,外界不應再以其他眼光看待社會住宅。
花的觀點 柯的作法
1、盡量不編列預算 <-> 要求55年自償率。
2、三個小孩的中產階級也能住 <-> 個人平均5.9萬同時家庭未超過158萬能申請
3、混居,提高住宅品質,避免異樣眼光 <-> 混居,提高住宅品質,避免異樣眼光
4、保障10%弱勢 <-> 保障30%弱勢
看來柯公宅的基本原則完全符合2016的DPP想法,
為什麼到了2020,綠側翼又變回只有弱勢能住?
: 很多人把這些議題全部混在一起談,當然沒有共識,不過我想更多人只是想罵柯P而已。柯P
: 當然失言,當初自己說三萬太高,但對這議題來說,我不認為跟隨輿論去調整自償率是好事
: ,不過是挖別的牆角來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