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李奕昕
3.完整新聞標題:
新竹劫囚案有疏失?資深刑警:單警押解、沒上手銬
4.完整新聞內文:
因毒品、槍砲等案被通緝的籍姓男子,昨天在新竹縣東元醫院由員警戒護就醫時,跳上「
劫囚」同夥接應汽車脫逃,今天被逮回。有資深刑事官警說,戒護就醫比照解送人犯相關
規定,當時1名警員牽車,只留1警押解,且未對犯嫌上手銬,恐有疏失。
官警說,雖然犯嫌有上腳銬,但就醫打針後應銬回手銬,由2名警員直接押上車,若牽車
路程有段距離,怕途中發生意外,建議將犯嫌控制在醫院會客室、警衛室等室內封閉空間
,牽車後再由雙警帶上車,只留單警押解,還任由犯嫌走出醫院,風險太大。
根據法務部解送人犯辦法第5條,解送人犯在2名以下者,派解送員警2人,3名以上者,每
增加人犯2名,得加派員警1人;第6條規定,解送人犯出發前應注意事項,包括準備解送
人犯必需戒具,檢查途中有無毀損可能。
依警察機關解送人犯應注意事項,人犯搜身上手銬等戒具,指派2人以上的優勢警力護送
,解送途中應避免循人犯要求任意隨同,行經人群擁擠處所應特別提高警覺,切實控制人
犯行動,非因交通運送途中不得逗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1851/5082486?from=udn_ch2cate6639sub121851_p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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