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先以"委任五等敘,是啥麼意思?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12-13 18:08:18
※ 引述 《MeiHS (囧)》 之銘言:
: 標題: [問卦] "先以"委任五等敘,是啥麼意思?
: 時間: Sun Dec 13 11:15:11 2020
:  
: 小弟是學店理工魯蛇,
:  
: 沒辦法年薪兩百萬,
:  
: 但也不是會嗆自己薪水海放老爸,的那種屁兒子,西西。
:  
:  
: 投身公職考試也有段時間了,
:  
: 可是看不懂
:  
: 高考及格敘薦任六等,或先以敘委任五等,這啥意思?
:  
:  
: 意思是薦任六沒缺,先給你委任五嗎?
:  
: 那委五以後一定會升薦六嗎,還是五→六還要再考試?
:  
: 有八卦咪?
你說的這個規定
在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
「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六職等本
俸一級;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者,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它的意思是
一般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及格(包括實務訓練及格)
會取得薦任第六職等的任用資格
但因為你沒當過公務員
所以初任時
會先派代職務列有薦任第六職等的缺試用
等六個月試用完畢ok
才會合格實授
變成正式的薦任第六職等公務人員
但是
如果沒有薦任第六職等的缺讓你派代
只有最高列委任第五職等的缺
那最後也只能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了
即使你已有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是這樣的意思
但這個情況現在不太會發生
因為高考三級或三等特考提報的缺
都會列到薦任第六職等
一般是科員(5,6-7)
再低也有助理員(4-5,6)
那為什麼還會有這規定?
因為這個規定是沿用早年俸給法的
最早的版本(民國37年)是這樣:
「本俸之支給,初任簡任、薦任職人員,均自本職等三階最低俸級起敘」
「高等考試及格,先以委任一階任用者,敘委任一級」
而同時期時公務人員任用法是這樣規定的:
「高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職任用之資格,其成績列中等者,得先以高級委任職任用。」
可見當年公務人員是品位制
高考及格可以讓你取得薦任任用資格
也可以視你的考試成績只取得委任任用資格
所以俸給法也對應來配合
大概是這樣
ps.
這個跟高考三級訓練期間
比照委任五本五領取津貼
不是同一件事
作者: MeiHS (囧)   2020-12-13 18:45:00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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