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卜敏正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同事趁出遊半夜爬他床 他不甘被「後射」報警送法辦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李姓男子日前與男同事,到嘉義旅遊入住飯店,李趁男同事熟睡脫下其內外褲,將生
殖器放在對方雙腿間磨擦射精,男同事驚醒後離開報警。檢警傳訊李後、經通緝到案,訊後
依乘機猥褻罪嫌起訴。
45歲李男去年9月與一名同事到嘉義縣旅遊,晚上入住布袋某飯店後,李私下喜歡這名男同
事,凌晨1時許見對方熟睡,先褪下其內外褲,再將生殖器放在對方雙腿間磨擦。男同事被
李行為驚醒,卻不知如何處理,只能先繼續假睡。
這名男同事一直假睡到李男猥褻行為射精後,才以上廁所、身體不舒服理由逃離飯店,向警
方報案,並到醫院採檢、保存李男猥褻證據,後提供李道歉、表白訊息給警方。
檢警傳訊李多次未到案、發布通緝,李直到日前才到案並坦承犯行,檢察官訊後依涉犯刑法
225條,趁機性交猥褻罪嫌將李男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提醒,無論異性或同性互動,都應相互尊重,若對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
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似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對其性行為,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若行猥褻行為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93904
6.備註:
15樓小心被後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