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基隆市拆除組長不拆違建還通風報信 張來賢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拆除組長張來賢遭檢舉涉嫌包庇違建戶,未拆除「即報
即拆違建戶」,竟坐視多件違建戶完工,近來又通風報信違規業者,躲避追查。基隆地檢
署昨天搜索市府使用管理科等單位,認定張來賢與產發處工商科約雇人員張存秀涉犯貪汙
治罪條例圖利罪與洩密罪,今天凌晨0時許,以有串證、逃亡,向法院聲押2人,法院今晚
7時許裁准將2人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雨青指出,法務部廉政署年餘前接獲檢舉,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
處使用管理科拆除組長張來賢負責拆除違建戶。
張自2019年起,涉嫌包庇違建戶,未拆除即報即拆違建戶,坐視違建屋完工,檢舉人看不
下去屢次檢舉,案經檢廉長期蒐證,掌握張圖利事證。
未料,近期,基隆市政府公安聯合稽查小組接獲檢舉,前往稽查仁愛區一間按摩店,業者
竟在稽查小組前往稽查時關門歇業,規避追查,稽查小組因此懷疑有人通風報信。
檢廉查出,基隆市政府產發處工商科承辦員張存秀獲知公安聯合稽查小組將前往查緝,密
報張來賢,再由張來賢通知業者歇業,躲避追查。
檢方掌握張來賢、張存秀犯案事證後,昨天前往兩單位搜索,今天凌晨以2人有串證、逃
亡之虞聲押2人。
法院羈押庭今天下午3點由值班法官施又傑召開,承辦檢察官翁健剛親自蒞庭。
法院晚間7時許以張來賢、張存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與洩密罪裁准將2人羈押禁見。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長傅俊昇指出,仁愛區那間按摩店原核准住宅用途是住
宅類,經公安聯合稽查,現場查獲作按摩業使用,違法建築法73條第2項未經核准違規使
用,使用管理科會依違反建築法規定裁罰違規按摩業者6萬到30萬元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c3wsdez
6.備註:
基隆也算是大台北地區,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