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喔
私刑的弊端就是這樣
大家沒辦法確認到底是什麼情況
有錯的到底是誰
而走司法程序
即便最後輕判 無罪
但你也能了解整件事情的真實情況
雖然很多案件的判決結果讓社會失望
但法律的確是最低限度
保障各位公平正義的手段
大家縮對噗對!
作者:
MrXD (Mr.XD)
2020-12-18 08:18:00不用死 先殺先贏啊
作者:
kausan (葛林)
2020-12-18 08:19:00要是我是老爸會把他打個半殘吧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20-12-18 08:19:00這個國家的司法已經淪為誰先動手誰贏了 文組法律人ㄏㄏ
作者:
kausan (葛林)
2020-12-18 08:20:00光是帶小孩離開就應該被打死了
我比較想知道哪個正常的男人會帶著非親人的女童進女廁?
作者:
cp109 (cp109)
2020-12-18 08:28:00恐龍法官 會比較好?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20-12-18 08:35:00
想到我國司法 我也會想要親手打死犯人但是我會先喝個酒或是申請黨證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20-12-18 08:43:00弱智私刑仔永遠都說別人是恐龍法官
作者: wantshithole (whh) 2020-12-18 08:45:00
你的意思是 等判完再來打人嗎 我同意喔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20-12-18 08:47:00文組崩潰了 ㄏㄏ
作者: TR55 (@@) 2020-12-18 08:57:00
下手太重
作者:
yeaaah (♥ω♥)
2020-12-18 08:57:00法盲永遠都迷信恐龍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20-12-18 09:03:00老實說今天是有被拍到死者帶小女孩進廁所 要不然的話根本這種猥褻性騷的案件 很可能因為沒證據就無罪甚麼的 然後大家看到新聞就開始罵台女母豬一桶金
其實喔 只有拍的進廁所也不能代表甚麼 也是不能定罪的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12-18 09:22:00啊恐龍父母你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