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之銘言
: 如果
: 撞死違規不兩段式待轉的違規仔已經夠衰了
: 結果移送還要被上手銬???
: https://reurl.cc/5q6ZdV
: 我還以為駕駛酒駕 還是通緝犯咧?
: 有沒有八卦?
刑法 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 第88條
I .…
II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III ...
刑事訴訟法 第92條
I …
II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
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
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
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II I...
[註釋] 解送:上銬送。
本案為過失致死罪之現行犯逮捕,解送檢察官。
同日加映
妨害公務罪現行犯逮捕上銬
https://video.udn.com/news/1194400
刑法 第 135 條
I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國民增進對於司法之暸解
是國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