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尚未可知,這裡是機掰客家人。
: 我上次就因為捲入一星飲料店風波被告阿
: 罪名是妨礙名譽,妨礙名譽本刑哪有三年啦?
: 資料站方給的,照理來說違反通保法 11-1。
: 但是就是會給(聳肩)
: 十個Re文的無論內容都被告
: 所以齁,會不會被告尚未可知。
: 站方會給資料
: 題外話:
: 這是我該篇Re文內容,大家自己看看有沒有構成妨害名譽。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676167.A.485.html
: 我當時就在等,等哪個檢察官敢幫飲料店老闆起訴?
: 馬上來八卦板公布姓名
: 接著去聲請移轉管轄來高雄開庭
: 高雄不接我就坐船去金門,聲稱金門寫這篇文章的。
: 一生只督你一人
: RTFM
: 最後連偵查庭都沒進就不起訴啦
: 士林寶碧飲料店,多兇?
: 下次站方再違反通保法,我連批踢踢一起告。
: 穴穴指交
我剛剛看到這篇文章,
現在剛在查這件事,
但事前沒有看到 wuyiulin 來信跟我求證這件事。
PTT 的事情比較多,
來函也很多,
我們會回文說法院函文我們才提供註冊資料,
也會跟警察說如果要 IP ,
可以Q一下名片檔,
或是 google 使用者的文章,
下面有公開 IP 位置,
這部分是公開資訊,
了不起我們幫忙 Q 一下現在的名片檔回覆,
或是 google 幾篇公開文章,
教檢警自己看公開 IP 查案
(但現在通常我們沒空幫這個忙)。
PTT的事情比較多,
有可能忙中有錯,
也可能我忙亂中下錯指令。
麻煩給我一點時間,
我查查這件事情,
如果這個案子是我們在實施後,
沒有調取票或搜索票就把使用者未公開的資訊提供,
我就辭掉站長,
向使用者們道歉。
如果確定沒有,
我會認為 wuyiulin 未經查證就詆毀我們站台,
影響本站營運,
依使用者條款砍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