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很大
※ 引述《nonnon (にゃんぱすー)》之銘言
: 我的最大興趣就是聽音樂,spotify是我每天都會使用的應用程式。
: 每個月都會進貢微薄的一百多塊當作使用費,想說用除了買cd的方式外
: 用實際的行動支持創作者,因為我沒有在買音檔,都是買cd再燒錄。
: 不過這樣的想法就在我了解spotify的收益方式後有了動搖。
: 原來spotify這間公司到現在都還在虧錢、
在虧錢的原因不是因為付版權費用,
而是他們龐大的「人事支出」,
以及其他項目的投資,
像今年投資podcast,
光是收購公司就砸了幾十億美元,
這些都是他們搜刮音樂人的血汗錢而來,
不願意多分享收益卻拿去拓展自己事業版圖,
造成許多音樂人不滿。
: 原來收益除了分給創作者外,版權公司也會從中挖一筆。
並不是這樣,
你所謂的版權公司我猜是指上架公司,
拆分的規則很多很複雜就不細講,
但如果你是完全的獨立音樂人,
付完上架費之後(或是按比例拆分後)就能夠確保自己擁有全數收益。
: 以至於許多音樂創作者他們的音樂即使有了破萬的收聽數,
: 他們從中獲得的收益可能只夠買一杯咖啡,
: 這杯咖啡還不是星巴克,而是city cafe。
這是spotify和youtube的錯,不是版權公司
: 甚至於對spotify來說,越多的收聽意謂著要付出更多的版權費用,
: 一種越賣越虧的概念。
這邊也不對,全球觀眾不論只聽一次和聽一兆次,
spotify拿到的收益都是一樣多的,
因為它們的遊戲規則是「固定收益制」,
不論今天有多少訂閱費用,
spotify都會先從中抽走30%的錢,
剩下的再分給藝人。
而藝人之間怎麼拆分呢?很簡單,
假如這個月全球播放次數為100萬次,
而你的所有作品的播放次數為100次,
就能夠分到100/100萬 = 一萬分之一的串流費,
spotify算好的了,
我的作品在對岸某平台被聽約十萬次,
卻連台幣一千塊都拿不到。
youtube更不用說,
每首成本幾十幾百萬的歌被放在貓狗網紅影片之間競爭點閱率,
張飛打岳飛就算了還要一起分享youtube premium訂閱費,
更雞掰的是還可以免費收聽,
真是垃圾平台,全世界串流量最大的平台(贏第二名好幾倍),
吸的都是音樂人的血。
: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音樂創作者們都是抱持著怎樣的心情把作品上架到串流平台的
呢?
不上傳賺0元,上傳至少每個月可以賺100元,
你要選哪一個?
上傳yt或spotify才有機會讓觀眾聽到,
進而買票去參加現場演唱會,才能真正賺到一點點小錢,
不想上架也只能被逼著上架。
實體專輯的話,現在能賣一千張就算大賣了,
可以開個香檳慶祝的那種。
最後真的喜歡音樂還是請買實體專輯,
聽spotify還ok,
最垃圾的就是用對岸盜版軟體聽歌,
無恥免費仔死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