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鬼島這法條是否該改了?
現在鬼島法匠所謂的身心尚未健全
應該指的是涉世未深與知識不足這方面吧?
可是這幾年案例下來
未滿十八歲的台女,比成年母豬還懂得告耶?
這樣還算涉世未深跟知識不足的“身心尚未健全”嗎?
就算是講身體物理的發展
包括這例在內,一堆沒18的都看起來像38
連法官自己都講看不出來未成年
這樣綜合起來
未成年保護法根本該大幅度變動了吧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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