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75cm ( ☑)
2021-01-04 19:41:47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食藥署廣播「陳時中收紅包、與女署長通姦」抗議男遭判2月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紀姓男子去年1月14日開車到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陳情,並廣播「吳秀梅(食藥署署長)出
來,你跟陳時中有沒有收紅包,兩個人有沒有時常通姦」、「有沒有時常約會通姦」等語
,事後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紀男對公共政策有不滿,卻沒有以和平
方式陳情,反而透過廣播誹謗陳時中、吳秀梅,逾越憲法保障範圍,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
,可易科罰金6萬。
紀男去年1月14日下午4點獨自駕車到食藥署,並從車內廣播長達1分多鐘。法院審理時,
他坦承有前往食藥署陳情,但當天沒有開車,認為食藥署提出的錄影畫面經過變造,且民
眾陳情受憲法保障,吳秀梅身為食藥署長,掌握公權力,就自己的私德或主管公共事務被
質問時,應有能力說明,老百姓想破壞她的名譽非屬易事,錄影內容又是疑問句,應該受
言論自由保障。
士林地院勘驗錄影畫面,認為播放過程從沒有任何停頓或跳動,紀男也無法舉證如何變造
,認定他辯稱錄影遭變造是卸責之詞。
另外,紀男雖對「台灣無法取得肺炎專利藥」,「食藥署未認真實施抗生素教育」及「振
興、新光醫院病人都在吃假藥」等議題表達訴求,但對公共政策不滿應以和平理性方式表
達,紀男廣播指吳秀梅與陳時中通姦、收受紅包,不是公共政策範疇,不受憲法保障言論
自由,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75980
6.備註:
愛造謠 被判刑了
韓粉-1
作者:
slimak (shady)
2021-01-04 19:43:00可憐
作者:
P5566 (好愛卡民)
2021-01-04 19:44:00去年一月到現在才判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1-01-04 19:46:00這也要關?
作者:
dijkstra (邪惡數學家)
2021-01-04 19:47:00最會告人的政府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1-01-04 19:50:00罵時中的小心一點 側翼搜證中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1-04 19:54:00問也犯法?那馬英九至少可以告幾百萬人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21-01-04 19:57:00當年說巧克力跟馬怎樣的有被起訴嗎
作者:
u831208 (Abooh)
2021-01-04 19:57:00還馬英九!專捧甲等特考的特權分子,應該就是韓粉了吧?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1-04 19:58:00大家自己要注意講特定人敗訴機率非常高,尤其綠色特別小心眼,公部門告訴檢察官基本上一定會起訴,要嘛就政策,或是衛福部,食藥署,菸黨這種整體的罵
作者:
chihyu729 (Greed_Cat)
2021-01-04 19:58:00隨便說人家通姦也那麼多人護航喔?那在座的各位都通姦?
作者:
u831208 (Abooh)
2021-01-04 19:59:00韓粉族群的偶像,不是特權保送就是特權加分,到底有美沒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21-01-04 19:59:00言論自由已死叭叭
作者:
u831208 (Abooh)
2021-01-04 20:00:00有真正靠實力考上的啊?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1-01-04 20:00:00那說人賣台 有罪嗎?還是說 賣台是小事 通姦才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