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by1234 (是洋蔥,我加了洋蔥)》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獨家/林飛帆稱川粉與太陽花不當類比 江宜樺指唯一不同:美被起訴、
太陽花運動被輕放本來就是司法制度的問題,
太陽花的訴求或許是好的,先不管之後領導人高升領九萬,
我們先相信人性本善,那群人的確是因為正常的申訴反應管道沒辦法達到訴求,
所以才會產生佔領國會這種舉動。但這舉動不應該無代價。
這就有點像古代的攔轎申冤、告御狀。
也就是不管你的申訴是否合理,最後結果如何,總之就是會有懲罰,打屁股或充軍。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83675592.A.F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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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這套設計讓一般人不會隨便的打破原本的司法制度,
如果真的覺得冤到不行,不爽到了極點,願意負擔懲罰也要這麼幹,再去做。
今天太陽花最後沒有受到處分,我認為是給司法留下一個不好的先例,
以後任何有不爽的事情,大家衝立院,那是要罰還是不罰?
是不是變成看執政者的心情?或是看民眾的風向?
司法不是應該看法條才是法治嗎?如果變成看心情看風向,不就是人治?
台灣是法治國家還是人治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