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我覺得罵祖克伯 是毫無道理的
: 因為 言論自由 是"憲法層次"的東西
: 而憲法 只是"政府與公民的契約"
: 並非"公民與公民的契約"
: 舉例來說
: 政府因為你說了某些話 而罰你錢
: 是侵害你的言論自由
: 我因為你說了某些話 而殺死你
: 我只犯了刑法殺人罪 侵害你的生命
: 但沒有侵害你的言論自由
: 因為民與民之間 本來就沒有言論自由的法律契約存在
: 祖克伯不屬於公權力 他只是跨國大商人 屬於民
: FB是私營企業 而非政府公營
: 所以他高興封誰 其實可以隨便亂封
: 連起床起錯邊 也能當封你的理由
: 你只能選擇不去用 抵制他
: 但你不能說他違憲
: 因為他跟你之間 沒有憲法契約存在
這篇才是正確的,更之前只有兩篇說到這但沒有提到「法治」
「我不同意你但是我捍衛你講話的自由」
這邊的自由是我同意你講出來,而你不會因為講出來而被政府抓去關
所以如果政府要抓你,我一起幫你坦著
並不代表我同意「你跑來我家講我不喜歡的話」
這是我家我想幹嘛就幹嘛,不代表你可以來這唱秋
再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好了
小吃店可以禁止你攜帶外食
你不爽的話,可以不要去吃
如果硬要攜帶外食,店家可以趕你走不做你生意
你不同意的話,報警抓的也是你
這樣到底有沒有看懂呢?
不過台灣是個言論自由度很差的地方
罵人白癡都會被告
可今天川普根本也不是無辜的普通人
他可是造謠讓狂粉們去進攻國會耶
在台灣的話,如果你危害公共安全,造謠說「XX地方死一堆肺炎感染」
造成社會恐慌,不要說社群媒體會自律下架你了
連警察都要抓你
補充:
我覺得綠共川粉真的要好好理清一下自己的邏輯再來戰
- 今天批踢踢是不是免費,卻可。
- 是不是隨便一個路人板主就可以水桶你,卻可。
那你們在幹嘛!?還不趕快反批踢踢控制言論反對你的言論自由????
今天批踢踢還算是半公家的耶,用國立大學的網路資源
政府控制了你們的言論了!密那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