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啦,楊志良說什麼有那麼重要嗎?
不通過他這個人就不能討論SOP有沒有被遵守以及應該多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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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1. 曾經在有適當防護下(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如表一) 2 公尺近
距離照護 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的工作人員,於最
後一次照護病人後 14 日內應由院方列冊追蹤管理;若出現
任何急性呼吸道症狀或癥候,應主動通報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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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知道"任何"是不是包括輕微?
小感冒的感覺要不要通報?
通報又有沒有時間限制?
我覺得單就一個開始有症狀到最後通報時間的問題,演變到開除是誇張,
但這不能討論? 只要有檢討的聲音就是針對醫護?
就算這案例最後搞不清楚,也能設定一個明確的框架讓以後的人遵守。
提供一個明確的標準,讓有接觸確診的醫生在有疑似症狀時就能快速退下來;
還是讓事情模糊化,有症狀或不適仍要努力工作,如果真的確診再靠大眾體諒。
到底哪個才是為難醫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