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yGirl 2021-01-21 09:33:39其實應該要在大園區蓋一座一級隔離特區和一座二級隔離特區
就在機場旁
然後每個他媽的國外探親入境的
通通送到1級隔離特區不准申請入境
過14天後才能離開一級隔離特區進入二級隔離特區
二級隔離特區待14天都沒事後才能正式入境台灣
以後疫情過後隔離特區再改為機場飯店
可以順便再賺一筆
※ 引述《Mulsanne ()》之銘言:
: 十月美國疫情那麼慘的時候還跑去探親
: 結果跑回台灣爽用健保
: 害一堆醫護人員感染
: 如果是為了工作還可接受
: 他又不是
: 案812是不是真的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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