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dgs (庫伯)
2021-01-25 23:22:51我還是覺得有夠瞎
瞎到我直接發文= =
https://i.imgur.com/NB30H0L.jpg
罷免方提的理由書居然第五條第一點寫著:「違反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甚巨」
去查中央法規資料庫,根據法庫顯示我國國家安全法只有十條法律,而第十條表示: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及實施日子由行政院訂定之」
所以我國國家安全法只有十條,那第二十一條哪來的?
原來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
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罷免「中華民國的議員」居然是拿「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來作為罷免理由書的理由之一
我真的傻眼到爆炸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1-25 23:24:00881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21-01-25 23:24:00這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淪陷區
作者:
wuchiou (wuchiou)
2021-01-25 23:24:00哇這還不用抓去關嗎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21-01-25 23:24:00可能要說2-1條吧
作者:
cerwvk (乎你~~~)
2021-01-25 23:25:00的確有夠扯的,這樣算不算是勾結中國?
作者:
linnx (d調)
2021-01-25 23:25:00被認為是支共同路人真的別哭么
作者:
spyU06 (宇罡)
2021-01-25 23:25:00出處?
作者:
sinon17 ( )
2021-01-25 23:25:00版上的五毛等下都要來報到了....
作者: nihow78 (這不是分身) 2021-01-25 23:25:00
那群不算台灣人了
作者: yangweiisi (magisopo) 2021-01-25 23:26:00
作者: spzper 2021-01-25 23:26:00
這算造?
作者:
DPP48 (DPP48)
2021-01-25 23:27:00因為是第2條之1
國家安全法第2-1條 是這個沒錯 感謝工讀生訂正錯字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1-25 23:28:00早有新聞了
作者: clark03188 (小) 2021-01-25 23:28:00
違反第2條之1啦,少打-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1-25 23:28:00造謠,88 硬扯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21-01-25 23:28:00你現在才知道會不會太lag了 小心被檢舉濫用爆卦
作者:
ota978 (流星)
2021-01-25 23:28:00政問 + 造謠
作者: jil (jack) 2021-01-25 23:29:00
應該是打錯 被你扯到用中國的法律 你也厲害了
作者: dustin942093 2021-01-25 23:29:00
還敢造謠啊
作者:
hosen (didi)
2021-01-25 23:32:00造謠
作者: giaour (@,@) 2021-01-25 23:34:00
作者: scoop 2021-01-25 23:35:00
英粉真的很怕 嘻嘻
作者: tcfshgary (Gary.H) 2021-01-25 23:35:00
出處?被罷真的活該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21-01-25 23:36:00這算是想帶風向但是失敗嗎?
作者: tcfshgary (Gary.H) 2021-01-25 23:37:00
作者: spzper 2021-01-25 23:40:00
如果用中國法條~中選會還給過?
作者:
ddgs (庫伯)
2021-01-25 23:40:00可憐喔
作者:
allofme (不能改變的事 改變了我們)
2021-01-25 23:41:00中選會有李進勇,不用帶風向
我國罷免案 就只會用我國法律 只寫國安法就只會是我國國安法 不然到底是哪國國安法 也不是隨便指控就行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21-01-25 23:48:00真的是21條無誤
阿不就少了一個橫槓而已,是可以高潮多久,修正過來就好了,中選會沒發現也有錯,所以你是要表達中選會沒盡到職責好好審查?想清楚再回答,不然會打到執政黨的機關
作者: spzper 2021-01-25 23:49:00
這算是嚴重指控吧...中選會接受中國法案當罷免法案根本在害自己人阿...
作者: f1731025 2021-01-25 23:50:00
繼續努力 做事只會複製 完全沒有原創能力
其實你傻眼的點在中選會這樣也讓罷免的理由成立,中選會太瞎了,真讓人傻眼對吧
作者:
b777787 (冬瓜)
2021-01-25 23:55:00柯韓粉努力低調 顆顆
作者: spzper 2021-01-25 23:56:00
那還不快點推起來XDD支持他的說法阿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21-01-25 23:56:00we care開工啦?看來資金到位囉
不用扯柯韓粉,這引用法條錯誤掛在中選會公告,中選會事先都不用審查嗎?
作者:
ting701 (耀你館)
2021-01-25 23:58:00辛苦了
作者: lastphil (おやすミルキィ) 2021-01-25 23:59:00
三軍子好了啦
作者: spzper 2021-01-25 23:59:00
因為沒辦法繼續浪~所以只能罵柯韓消消氣
還有指控是國安法21條 裡面說是跟國安法20條相關 20條是將香港脫離中國的犯罪 黃婕是要害死被她募資贊助過的港人嗎假如黃婕說法成立 等於證實受她資助的港人在搞港獨喔
作者:
kaalaalaa (kaalaalaa)
2021-01-26 00:05:00菸粉蟑螂準備開工囉 完全就是綠媒網軍式標題耶
不要為了自己罷免脫身 把無辜港人拖下水好嗎 要是中共因此當證據對妳資助過的港人治罪 那些港人可是會被無辜冤枉
作者:
aiki0914 (小福~~~~)
2021-01-26 00:08:00她就民進黨 萊豬就看的出來
作者:
leo0873 (逼逼ㄟæ»)
2021-01-26 00:10:00違反就違反 有什麼好說的
我就問在場的各位,誰寫論文沒有被修過這個問題就好了,寫過論文的都很清楚不可能完全沒錯,有時候連圖表編號也會編錯,可悲的是中選會這樣也沒認真看,就讓他上公告了
作者:
Yunk (橋)
2021-01-26 00:15:00你當中選會是塑膠做的?
作者:
dogdudu (yi)
2021-01-26 00:15:00所以中選會是中共同路人嗎??
作者: voyage0917 (古代遺跡) 2021-01-26 00:22:00
她有什麼好?還真的沒有
作者:
yehpi (uhmmm)
2021-01-26 00:25:00好了啦 不是嗆說鳳很難寫? 現在怕三小?
然後依照前幾樓的邏輯,中選會也是中共同路人了,竟然讓中國法條上公告,然後任用中選會委員的是我們的政府,依次類推,我們的政府也是....同路人,是不是都該關起來了?到底行不行啊,每個都跟we 一樣等級的,能來點像樣的邏輯嗎?
作者:
Giddcns (狠、插、勁!!!)
2021-01-26 00:37:00有些2%很急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21-01-26 00:45:00哎呀
作者:
YqYq5566 (三重Curry)
2021-01-26 00:45:00你老闆是卡神嗎?
作者:
mov048 (mov048)
2021-01-26 00:46:00看黃捷的回應 罷免方似乎使用香港國安法
作者:
AndyZer (最強的夥伴)
2021-01-26 00:49:00黃捷自己加上“香港”國安法
作者:
mov048 (mov048)
2021-01-26 0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