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當眾怒了!「遭逼問證據」火大

作者: iamflash (荻原子荻)   2021-02-03 15:47:42
※ 引述《MaligB (穿低腰束褲吃蓮霧)》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 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雞排妹當眾怒了!「遭逼問證據」火大點1關鍵:就算輕生還是沒人信
: 4.完整新聞內文:
: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主持尾牙活動,指控廠商、翁立友性騷擾,引起外界譁然,今(3
: 日)出席戲劇活動,被問到為什麼不提告?她重提多年前曾向媒體提告的經驗,「這一切
: 過程都讓人太噁心了。」坦言不想再經歷一次。記者會上,她情緒一度激動,憤怒反擊外
: 界質疑聲浪,無奈表示:「不相信我的人就不會相信我。」
: 面對外界質疑「妳只是講,真的有去那個尾牙嗎?要拿出證據嗎?」雞排妹強調,當初公
: 關公司替強勝的老闆做出道歉,認為這已經足夠證明「就是一個事實了」,無奈仍被頻問
: 「那證據在哪?為何沒有員工提供影片?」甚至還被質疑是在炒新聞,她氣憤表示:「就
: 算我告了,告贏了、告輸了,甚至自殺了,不相信我的人就還是不相信我。」
這件事情喔
我覺得雞排的想法是這樣子
他“覺得” 翁立友的言詞讓他不舒服
之前呱吉跟雞排妹講話的內容
雞排妹基本上同意性騷擾的感受
是“主觀認定”
這件事情跟鄉民講的其實沒有錯
人帥人醜決定雞排妹的不舒服程度
雞排妹就算自殺
不信的人之所以不信
問題也是卡在這裡
主觀認定只存在於雞排的腦袋
如果是小偷
那只要找到贓物就算是證據
殺人的話找到屍體或是凶器也可以
但是這件事情
是否定義為性騷擾
完全就是“主觀認定”
這是其中一個難以處理的部分
除非我們有讀取人類大腦的機器
不然這個不好認定
另一個是這個問題的延伸
雞排妹能控告翁性騷擾
那麼其他人也可反告雞排性騷擾
而且性騷擾完全是主觀認定
所以互相控告是可以成立的
這樣只會引起社會的內耗
讓男女相處的時候互相警戒對方是否會因為你講了什麼話突然被入罪
我現在看到雞排妹在深夜保健室的言詞
然後控告他性騷擾也可以成立
那這個基準要如何拿捏
這是一個問題
另一個是力道的拿捏問題
網路的世界他是社會文化的縮影
基本上這種具有衝突的議題丟出來
在現在的社會
就是你死我活的問題
只要一把問題放在檯面上
他並沒有斡旋的空間
就是看雞排要死,還是翁要死的問題
雞排丟了這個問題出來
你們兩個人就有一個人要死
以目前的社會氛圍就是這樣
這個又牽涉到我們社會文化的問題
要講解決方法的話
除非當事人講清楚你現在需要的是什麼
比方說水管漏水了,那是要拿膠帶黏一黏
還是要整個打掉弄全新的
那現在雞排覺得自己被性騷擾
你想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我覺得要有一個態度
如果說雞排自己沒有能力處理
那可以找一些像是博恩、呱吉、苗博雅之類的左派人物幫你出頭
當然不要找極左派女權
他們想要的是藉機惹事
還有我希望雞排要看清事實
性騷擾的問題會把許多男性同胞被有罪推定
不說是翁本人,
對社會弱勢的男性會直接造成他們的生存問題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反對雞排,反對女拳
現在把火澆熄算是一個普普通通,不好不壞的方法
不說可以
過兩個禮拜大家就會忘記了
但是雞排既然是性開放的人設
那你要有智慧找出一個解答
講出一個你跟大眾都能接受的說法
切勿火上加油.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21-02-03 15:48:00
按照這個觀感,有些人連問路都會是性騷擾了
作者: chaosic (chaosic)   2021-02-03 15:49:00
我看記者會看到飛機杯覺得被性騷擾,這樣可以嗎
作者: wolfkao (青狼)   2021-02-03 15:50:00
她現在就是吃定公關公司有跟他道歉 但道歉的是老闆的事
作者: lunawalker (lunawalker)   2021-02-03 15:50:00
我要大家一起同歸於盡(吃爆米花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21-02-03 15:52:00
肥宅聽到正妹店員說觀迎光臨就會腦補成對他有好感一
作者: jnecoj (Flame)   2021-02-03 15:52:00
長得醜的人在廠裡好好蹲,不要上街好嗎
作者: stilu (Baseball Soul!!)   2021-02-03 15:52:00
這件事最爽的是三斤吧,發幾篇FB文就點火成功,翁就很衰被燒到
作者: k10210904 (JyunHong)   2021-02-03 15:57:00
以後我還是帶面具去紋路好了 免得被告性騷擾QQ
作者: a22122212 (阿公)   2021-02-03 16:00:00
這篇不錯
作者: glacialfire ( )   2021-02-03 16:03:00
誰死都可以 我只想看到血流成河不然沒事不要出來吵 要吵就要有個結果
作者: ManCity5566 (汐止阿圭羅)   2021-02-03 16:06:00
老闆有講那些話的話 下面員工有聽到嗎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21-02-03 16:07:00
主觀認定無解啦 說你性騷就性騷
作者: airsoar (艾爾索)   2021-02-03 16:24:00
誰跟你完全主觀認定,可以弄清楚再來嗎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21-02-03 16:25:00
你死我活+1,想中離門都沒有
作者: sunstrider (逐日者)   2021-02-03 16:25:00
前一陣子的新聞 摸耳朵不算 所以不完全是主觀認定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21-02-03 16:31:00
有沒有法律專家來解釋性騷擾的認定
作者: hoger (.........)   2021-02-03 17:10:00
還主觀認定咧 那幹嘛還需要法院第三方公評?直接當事人判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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