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Y4451 (R.K)
2021-02-04 09:37:22※ 引述《STi2011 (鳥王達)》之銘言:
: 性教育????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235 條
: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 九萬元以下罰金。
: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 沒收之。
: 所以現在各大書局 超商 超市 是不是可以開始購入情趣用品擺放了?
: 商機阿
: 飛機杯是性教育 不是猥褻
我就事論事一下啦
猥褻在法庭上是指"可以引起性慾的"東西, 如果你一看到飛機杯的殼就硬了就可以算啦
不然應該是不會適用到刑法235
而且如果可以適用, 那保險套、潤滑液什麼和打炮有關的在你的觀念裡都是猥褻物嗎?
處男是嗎?看什麼都硬是多年輕
沒事不要動不動就把法條搬出來嚇人啦,根本不適用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02-04 09:38:00那兒少法好了 記者會有加標語嗎?還能當性教育zzz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04 09:40:00a書長的跟課本一樣也是猥褻物 是不是該還a書一個公道了
作者: figgy (*v*) 2021-02-04 09:41:00
樓上例子舉得好
作者: fxntdsxdr 2021-02-04 09:42:00
飛機杯不算猥褻物那未滿18也能買摟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1-02-04 09:42:00小朋友也可以買囉,買回家不要看底部就好
作者: zzzzaaaa (1111) 2021-02-04 09:43:00
放個假陽具來業配也不算猥褻囉XD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1-02-04 09:43:00你沒有看到那殼上面是啥?還特地轉正面擺出來了耶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1-02-04 09:44:00飛機杯放夾娃娃機都被罰了開記者會開賣難道沒事嗎
要說你舉例的這些是猥褻物也不是不行啊 處男又如何?
作者:
kaodio (WOLRD)
2021-02-04 09:46:00作者: chengs 2021-02-04 09:50:00
自以為是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1-02-04 09:50:00假掰可以?可是拿假屌就不一樣耶?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1-02-04 09:51:00你這種解釋法任何東西包裝起來都能公開陳列 不會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