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翁如果那麼想要自己的清白,為何不叫自己好朋友(遊戲公司老闆)拿出現場所有的影片
: ,證明你整場都離雞排妹遠遠的,不就獲得清白了嗎?
: 想必就是翁跟雞排妹的距離曾經很近,無法透過影片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只能叫雞排妹去
: 告,還自己清白(其實是事證不足,根本不是你是清白)。
: 有些公豬教可能會跳出來說為何不是雞排妹自己拿影片出來證明被性騷擾?當天的主場又
: 不是雞排妹,雞排妹要如何拿到完整的影片?而且他當時在主持,又要如何被摸當下拍到
: 證據?
: 可能又有些人會跳出來說,那雞排妹為何不敢去提告?人證物證都被翁把持著,如果沒物
: 證,又哪有機會贏。雞排妹如果沒有先弄大,讓這件事情有話題性,那些物證要怎馬有機
: 會流出呢?
: 我看翁講話畏畏縮縮,可能是自己從內部的影片看到惹什麼關鍵的東西,然後現在也不知
: 道有沒有被翻拍走,感到抖抖的吧!
: 補充:
: 有人講到不自證己罪,那是上法院的時候,按照這個原則沒有錯,這也就是為何翁一直叫
: 囂,希望雞排妹去告。
: 但是現在是翁說他很想要清白,想要清白想到快要自殺了,還為此開了記者會。啊你一拿
: 影片不就清白了?自殺個毛啊?
這麼想看影片?
簡單,告下去
如果你是黑他的話 他有就會拿出來了
但你不敢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