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白錫鏗
3.完整新聞標題:已有5名孫子女的阿公婚外情 阿嬤向小三求償判賠8萬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02-18 08:29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年邁的阿雄(化名)已有5名孫子女,與郭女婚外情,2人相互傳「老阿婆跟老阿公做愛」
、「我要我要我真想要」、「一直夢到你」、「沒有你的日子我會很慘」等,並共同出遊
,經阿雄的妻子陳女請求損害賠償,郭女否認與阿雄嘿咻,辯稱只是好朋友,法官不採信
,判郭女給付陳女新台幣8萬元。
陳女主張,她與阿雄為夫妻,育有3名子女、5名孫子女。去年7月間經由阿雄的手機內訊
息與照片,發見郭女於11年前與阿雄相識,郭女明知阿雄為有配偶之人,仍與阿雄交往,
介入她的家庭。
郭女與阿雄交往期間,屢屢以電話、Facebook、Line聯絡互傳愛意,不僅以「老公」、「
吾愛」等親暱話語稱呼彼此,二人互遞訊息有「你很行」、「你在越南一年700次」、「
老阿婆跟老阿公做愛」、「我要我要我真想要」、「一直夢到你」、「沒有你的日子我會
很慘」、「珍惜現在,珍惜我們」等曖昧內容。
陳女並稱,郭女與阿雄過去長達10年交往期間經常共同出遊,更拍攝多張勾肩、搭背、摟
腰或擁抱等親密照片,並彼此約定刪除訊息,設定訊息保密模式以免原告發覺,顯見2人
已違背正常男女基於朋友社交往來互動,無視她與阿雄仍具法律上夫妻關係。陳女請求損
害償,要求郭女給付新台幣80萬。
郭女辯稱,她與阿雄純粹聊天而已,2人只是好朋友,因阿雄有病,所以希望有人陪他出
門或者講話,她與阿雄講話雖有過火,但是與他沒有發生性行為,僅有搭肩,若有傷害到
陳女她願意道歉。
法官以郭女明知阿雄為陳女的配偶,仍長達10年與阿雄有超乎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
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之程度,此等行為,依社會一般通念,已足以破壞夫妻婚姻關
係中,配偶應負之誠實義務,自屬侵害陳女的配偶權,判決郭女給付陳女新台幣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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