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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愛不到男同學 二度襲擊「想戳瞎雙眼」判決出爐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醫學大學丁姓男學生疑喜歡蔡姓男同學,但蔡後來交女朋友,丁氣得認為「毀滅我的夢想」,前年涉埋伏攻擊失敗後,第2次持球棒、水果刀,在學校停車場襲擊蔡及女友,對頭猛毆,遭制伏;高雄地院認定,丁有供出原想「打昏後戳瞎雙眼」,依重傷未遂罪判刑4年10月,可上訴。
蔡姓男子(23歲)出庭說,跟丁姓男子(23歲)是大學同系同學,兩人一開始認識時,自己還沒交女友,覺得丁對自己有「超越一般同學的喜歡」,後來跟同學林女交往後,在系上活動、實習,跟丁的關係就變得不太好。
判決指出,休學中的丁姓男子認為蔡姓男子對他疏離,2019年6月3日下午6點多,帶著刀械、痠痛貼布埋伏等候,並攻擊蔡,蔡奮力抵抗而未受傷。
同年10月8日上午10點多,丁姓男子到高醫大的地下停車場,帶著鋁製球棒、水果刀、料理刀埋伏,蔡姓男子與林女出現,隨即持鋁棒猛力敲蔡的頭,使蔡當場昏厥倒地,還再敲了多次;林女見狀上前保護並呼救,也慘遭打中頭。
附近路過2名同學發覺不對,上前制伏丁姓男子,警方獲報到場逮捕丁,扣得球棒等凶器,不過蔡姓男子因此頭部鈍傷、硬腦膜上出血、左耳聽力缺損、身上多處鈍挫傷,林女則頭骨骨折、尺骨骨折、頭皮多處撕裂傷。
審理時丁辯稱只是要教訓蔡姓男子,也沒要打林女;但合議庭發現丁曾自白「因為蔡XX毀滅我的夢想讓 我活不下去,我想把蔡XX打暈,然後戳瞎他雙眼」、「你奪走了我的一切,那我也要你付出代價,這是你欠我的承諾,我要讓你感受我的痛苦,我要刺瞎你的雙眼,讓你嘗嘗眾叛親離、失去夢想、無助絕望的感覺是甚麼要的滋味」,加上證人還原案發經過,認定丁有重傷害犯行。
合議庭依醫院鑑定認為丁案發時意識清楚,審酌犯罪心態可議,手段凶殘,但和蔡姓男子以50萬元和解,蔡表明不願追究,林女撤告,依重傷未遂罪判4年10月徒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56386
故事主角好慘...被甲甲愛上連交個女友都不行..
還差點被戳瞎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