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王文傑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驚心3小時!女同學心淌血裝睡隱忍 噁男駕車伸手猥褻10公里
4.完整新聞內文:
13分鐘前
花蓮一名胡姓碩士生,2019年8月31日中午,開車載大學女同學吃飯,事後又約她至鯉魚
潭散步遊玩,傍晚玩累準備回家,胡男竟趁女同學躺在副駕駛座歇憩,多次把車停在路邊
後,趁機將手伸進女同學衣服內上下其手猥褻,讓被害人短短10公里回家的路程,竟走走
停停開了3小時才到家。過程中,女同學嚇得假睡不敢醒,就任胡姓色狼亂摸逞獸慾,返
家後才敢報警抓人。胡男最終與女子和解,且遭判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胡男起初否認犯行,還辯解「是在幫女子調整座椅,絕無猥褻」,而被害女同學則說,她
沒想到熟識的同學居然會對她下手,因為人在車內又不能跑,讓她非常驚慌失措,嚇到不
知該如何反應,只想著裝睡,希望趕快到家,也希望時間快點過去」。豈料,胡男以為她
熟睡沒反應,反而食髓知味,一路走走停停亂摸逞慾。被害女同學返家後,才敢跟父母、
同學哭訴這件事,大家都鼓勵她勇敢緝凶,不讓惡狼橫行。
判決書指出,胡姓碩士生2019年8月31日中午,開車載這名被害女同學一起吃飯,原本胡
姓色狼用餐完畢,要跟女同學一起返校領取畢業證書,但當時校方承辦人員沒上班,胡男
提議,既然出來了,乾脆去鄰近的鯉魚潭遊玩,女學生沒察覺胡姓色狼意圖,因此同意一
起散步遊玩。
兩人當天散步到傍晚6時30分,胡姓色狼稱要載女同學返回吉安鄉住處,沒想到在行車途
中,胡姓色狼見女同學坐在副駕駛座上睡著了,他先以手隔著女同學襯衫,碰觸左胸側試
探,見對方沒反應,竟將車輛停靠路邊,大膽地伸手解開被害人的襯衫釦子,然後趁機襲
胸。
而且胡男擔心驚醒熟睡的女同學,還一路開開停停,等車輛停在路邊時才伸手猥褻女同學
,就這樣讓10公里的路程,開了3個多小時,直到晚間9時30分才讓女同學下車,而驚恐的
女同學如釋重負,趕緊下車躲進家門,後來在家人朋友鼓勵下,報警抓狼。
但是胡男一開始否認到底,不承認自己的猥褻行徑,直到檢警拿出LINE的對話截圖,證明
他曾對女同學坦承犯行,加上女同學的友人供詞佐證,胡男才坦承有做猥褻行為,並與被
害女同學達成和解;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一審,判胡男有期徒刑6月,易科罰金1天1000元
計算;且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得上2場法治教育課程。
但是,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服,認為胡男乘機猥褻之時間長達3小時之久,且被告於偵查
中無視明確證據,仍否認犯行,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讓被害女同學多次承受警詢與檢察
官訊問,導致她身心受創,認為判決過輕,據此上訴。
二審法官承審後認為,男女雙方已達成和解,且被害女子具狀請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
好,並已作出賠償,要求給予緩刑。因此法官今年1月27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花蓮縣警局婦幼隊副隊長黃英田表示,約會性暴力多是熟識之人所為,女方當下務必保持
冷靜,伺機尋找逃跑路線,可佯稱要購物、借廁所等藉口,請對方停靠在超商、賣場,下
車後請人幫忙報警並保護自己。千萬不要情急跳車或下車後再度上車,讓自己身陷險境。
事後也要記住對方犯案的時間、地點及特徵,以便警訊時讓證據更為完備,遏止惡狼繼續
逍遙法外。(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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