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騎機車在沒有寫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十字路口迴轉被警察開單
警察說該路口有待轉區 迴轉也要藉由待轉區 進行"三"段式迴轉
上網查了詳細法規 根本沒寫待轉區路口迴轉要去待轉區
詳情請參照https://imgur.com/a/CdWKLz7
上網查了一下,規則寫得不清不楚
打電話去交通大隊 也沒有辦法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只跳針說若發生事故時
不具有路權會吃虧
不然就說問題就直接申訴
這樣是不是跟渣男一樣啊?不清楚法規先開罰單給你,你再自己處理
有沒有在沒寫禁行機車的路口迴轉需不需要待轉的八卦啊?
警察大人你搞得我好混亂RRRR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