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算聰明的護航,不過護航還是護航
下去領 500 吧~
※ 引述《FakeGPS (一次就上手)》之銘言:
: 大家長這麼大了
: 怎麼還會有法律對有錢人有權人跟低端窮人一律平等的天真想法
: 先不說是送錢還是顏色正確
: 這些未證實的事 不要亂講
: 你只要是有社經地位的人 不論顏色啦
: 自然有資源有管道找到好的法律協助
: 從一開始的筆錄最關鍵
: 你筆錄沒寫好亂講話先死一半
: 甚至你有人脈的人還可以去探一下
: 目前偵辦到哪 有掌握哪些證據 探檢察官法官心證
: 知己知彼 對擬定訴訟策略至關重要
: 怎樣符合減刑要件 要不要認罪還是打死不認
: 真相只有上帝知道 法庭只看證據法條
: 案件事實都已經發生了 但懂不懂法律
: 刑度卻可以差好幾倍的
你說的這些在現實生活中都是對的
但最少表面上大家同一遊戲規則,還算公平,
基本上大家都可以接受,
問題在於大麻柯案跟走私菸案差不多
已經連這種"表面上的公平"都不想演了
: 這些事情 窮人 低端人口 做得到嗎
: 家裡沒背景 真的不要亂犯罪
: 不是說你家夠大就可以喬
: 而是有沒有法律團隊當你軍師
大麻柯案最大的問題是
正常檢察官辦案收到線報是去跟監調查
掌握證據後申請搜索票攻入
搜到的東西就鐵證!
但是本案是請嫌疑人自行到案說明
然後嫌疑人就這麼巧的把最重要的證物手機遺失
所以整案就如規劃中的合理不起訴
請問這跟律師團有甚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