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吃部7女脫衣陪酒遭送辦 法官認包廂非公

作者: toy812 (toy812)   2021-04-16 01:21:21
※ 引述《PrinceKanto (奈々未跟絵梨花的老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聯合報記者 尤聰光 台東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小吃部7女脫衣陪酒遭送辦 法官認包廂非公共場所判不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東市一間有女侍作陪的小吃部,警方持搜索票查獲7名女子脫衣、裸露私密部位,當

: 帶回偵訊,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日前審結認包廂
非公
: 共場所,判7女子不罰。警方今獲知判決結果雖感錯愕,但仍表示尊重。
: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20日晚間台東警分局馬蘭派出所持搜索票,前往市區一間小吃部

: 索,當場查獲2樓B1包廂內,有7名女子脫衣陪酒,且裸露私密部位,行為明顯妨害善
良風
: 俗,當場將女子帶回偵訊,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 法官審理時認為,警方雖提供相關筆錄供詞、蒐證影像及臨檢紀錄表、職務報告等證
據,
: 但經查該包廂有房門阻隔,且包廂以外其他顧客不能自由進出該包廂,認定非屬於不
特定
: 人所得共見共聞之空間,與社維法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公共場所」、「公眾得
出入
: 之場所」要件不符。
: 警方得知判決消息後,感到錯愕和遺憾,低調表示尊重判決,未來持續加強取締。不
過,
: 也有員警私下透露,當初就是獲得情資,這間小吃部有越南籍女子脫衣陪酒,作風大
膽,
: 才會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去搜索,且罪證確鑿,最後法官認定不是公共場所判不罰,實
在有
: 點打擊士氣。
: 法界人士表示,這和多年前警方喬裝酒客抓脫衣女子,最後法官認定警方釣魚辦案,
判5
: 名脫衣女子無罪有所不同,這個判決確實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但每個法官審理見解不
同,
: 也不能說這樣的判決結果不對,只是相當特殊,也較不符社會大眾期待。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90978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報告阿sir,我台中肥宅啦
我知道有一家也脫衣陪酒
在公園路五權路交叉口附近
生意超好的,給你們做業積
假日人多到爆
我去之前都會先line羅姐:有沒有小姐?
不過窩很久沒去惹,價位我記得是
小姐1節1600,桌面1000
便宜啤酒跟威士忌喝到飽
進去約1小時,會放8+9音樂
然後小姐就開始脫惹(台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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