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
變賣北市府無償發放口罩 三總醫8被告分以10~100萬元不等交保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配合中央執行防疫工作,無償發醫用口罩給
三軍總醫院,三總醫勤室醫務行政員黃晶瑩卻將5萬多片口罩交給廠商惠明公司,私下以
每片5元賣給惠明旗下護佐員及照服員,另疑涉包庇未替員工保勞健保的惠明免付350萬元
違約金;台北地檢署昨搜索及約談黃晶瑩等8人,訊後分別依侵占公有財物等罪諭令10萬
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獲交保被告分別是承辦三總「照顧服務員暨護理佐理員勞務外包」採購案規劃及履約管理
等業務的黃晶瑩、惠明公司職員陳澤陽,各以30萬元交保、惠明公司負責人楊玉杰100萬
元交保、派駐於三總照護員辦公室的領班雍小蓉,以20萬元交保、惠明職員朱韻華10萬元
交保、吳秀菊、徐美玉及謝淑娟等3人則限制住居請回。
檢廉獲報,去年3月至12月間,楊玉杰以惠明公司名義,向負責三總口罩發放的黃晶瑩,
取得由北市府無償發給三總使用的醫療口罩約5萬多片,之後楊玉杰即指示惠明派駐於三
總的照護員辦公室領班雍小蓉等人,以每片5元的價格,賣給該公司旗下在三總上班的照
服員及護佐員。
此外,楊玉杰與三總所簽的契約中,規定惠明應替在三總工作的護佐員或照服員保勞、健
保,若違約,每人次可按次處罰500元違約金,楊玉杰為減少經營成本,不僅未替旗下員
工投保,還涉嫌指示吳秀菊、徐美玉、陳澤陽等員工,影印變造由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產
出的「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報表,按月提交給三總請款。
檢方查出,三總誤信惠明有替其旗下員工投保,因而依約付款,總計2017年至2019年間,
惠明涉變造600多筆投保資料,違約派遣護佐員及照護員班次共7000多個班次(每班次為1
日8小時),惠明因此逃避違約罰款合計350多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05211
6.備註:
8名被告 其中5人交保 3人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