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唐秀麗、廖炳棋、劉宛琳
: 3.完整新聞標題:警署:跟騷法管太多 侵害人權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81409
: 5.完整新聞內文:
: 屏東曾姓女子遭愛慕者糾纏不幸遇害,立委連日質疑與糾纏騷擾犯罪遲未立法有關,
: 批行政院拖延;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昨天說,法案卡在民團認為警政署所提
: 版本比上次退步,雙方認知落差太大,需跨部會協調整合,本會期恐有困難,最快立院
: 下會期才能提出。
: 狗仔、檢舉、追債 應否納入
: 警政署解釋,目前各立委版本都源於婦團,內容無所不管,從鄰里檢舉到債務糾紛、
: 從媒體跟拍到網路酸民,都屬於跟蹤騷擾範圍,嚴重背離初衷及民眾實際期待,容易讓
: 警察背上公權力無孔不入的查水表惡名。
: 警政署強調,立法重要,立法內容更重要,警政署堅持法案必須聚焦因愛戀追求衍生
: 的性別暴力行為,因為這類行為常會發展成急迫危險案件,這是立法初衷,也是社會實
: 際訴求。
: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此案非突發狀況,曾女兩度向警方求救,但現行法令難申請
: 保護令導致慘劇發生,這就是朝野立委要求盡速通過跟蹤騷擾防治立法原因,執政黨遲
: 遲不通過是「官僚殺人」。
: 警政署版本 民團批狹隘
: 羅秉成說,警政署版本把「糾纏犯罪防治法」定義適用範圍與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
: 防治法相關一致,遭民團質疑太狹隘,畢竟跟蹤未必構成性騷擾;如有人固定在某時間
: 站在固定位置觀賞一群女生打籃球, 他未必構成性騷擾,但可能造成這群女生感覺不
: 舒服、有恐懼感,如有人欠錢不還,債權人跟蹤三天要他還債,確實產生糾纏行為,但
: 未構成性騷擾。
: 政委:下會期才會提出
: 羅秉成強調,已要求警政署盡速蒐集各方意見,找學者專家諮詢,這個會期來不及,
: 最快立院下個會期提出。網路跟騷也計畫列入法案。
: 警政署說,當初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研訂設計,就是聚焦在「防治愛戀追求所衍生的
: 性別暴力行為」,草案內容除授權警察得以在性騷擾調查確定前,經評估認為有必要後
: 可即時介入,對行為人採取即時制止等作為;內容涉及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
: 教育部及勞動部等權責事項,警政署配合行政院作業。
來看看上周的新聞
連站在旁邊看女生打球都會構成跟騷了
這不是嚴重侵害人權是啥
之前這篇底下推文還一堆人酸警察在推托 又想吃案
現在要通過了 八卦一片哀號 風向又不一樣了
此法一出肯定會造就更多母豬去亂告
你要知道
台灣告人是不用成本 不用負責的
只要有事實 就算完全不符合構成要件 都不算誣告 因為只是你法律認知錯誤
一堆民事糾紛硬要告詐欺 背信
講話太大聲太兇要告恐嚇
個資法也是 明文規定那幾樣才算違法個資
一堆人只要看到名字或照片被PO上網也是硬要告
還有上禮拜的新聞 一個女生差點被車撞到也要告重傷害未遂
台灣的法律訂定沒有問題 但是人很有問題
提告的門檻和成本太低
警察就算明知告不成也是要受理 不然就被噴是吃案
造成太多法盲 神經病跟訟棍閒閒沒事就要告人
大家只會說要維護人民提告的權利
但是對莫名其妙被告 根本不會構成違反刑事要件的被告人權呢?
你被告活該要跑警局 跑法院 被公司 家人 指指點點
最後一張不起訴書能還你什麼...... 什麼都沒有
希望大家都不要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前面的母豬告
因為母豬不會有事 是你會很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