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21-04-22 13:42:55
很簡單阿,不要過度追求就好。
以後你們第一次約會,就問:
可以牽你手嗎?
可以抱你嗎?
要不要去我家?
這麼直接就不會過度追求惹。
不是一巴掌就是一輩子,加油。
還好我已婚。
※ 引述《owo0204 (禦史郎)》之銘言:
: 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 欸不是
: 很多女森不是常常說
: 第一次邀約一定拒絕
: 要男森堅持不放棄兩三次才會答應
: 以表示男森很有誠意 過濾渣男
: 阿現在又立法這樣
: 到底是?
: 看來台男是不是該通通去看卡通跟vtuber了
: 在家看卡通不會被告
: 真人太危險了
: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4-22 13:43:00
已婚滾啦
作者: glacialfire ( )   2021-04-22 13:43:00
反正都要被告了 就直接衝本壘
作者: higameboy (愛聊天的boy~)   2021-04-22 13:44:00
八卦版人氣-1
作者: Yaomini (優かすみりさ)   2021-04-22 13:45:00
難道老婆就告不了老公?只是女生不想,就是騷擾老婆也有會感到被老公騷擾的時候啊,一樣可以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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