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21-04-22 13:47:31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
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
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
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6.寄送物品或影像。
7.出示特定資訊。
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這樣不對啊,如果跟女生約吃飯看電影,
就算只是初次邀約,女方如果故意弄你,
男生不就面臨刑責,而且是罰的非常重!
這法律也定的太蝦了吧!
酒駕詐騙,甚至精神病殺人都可以無罪,
然後邀約異性吃飯,只要對方一個不高興
對方就可以直接要求警察,這條法律關你!
還有預防性羈押條款,甚至不經過審判喔,
有嫌疑就可以直接關個三五天喔~可悲啊~
用電話或是通訊軟體邀約,有通聯紀錄在,
根本連賴都賴不掉!這個法案真的傻眼貓咪!
還有過度追求,過度追求的標準時什麼?
約了兩次對方不答應,第三次就準備進監獄嗎?
這個法案真的笑死人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4-22 13:48:00
其他唬爛就算了 羈押不用審查?
作者: aptx1869 (aptx)   2021-04-22 13:48:00
限制追求自由,定義太模糊
作者: cosmite (K)   2021-04-22 13:49:00
QQ
作者: ppptttqaz   2021-04-22 13:49:00
革命11次算過度嗎
作者: zzTwo (粒粒二號)   2021-04-22 13:49:00
女孩們不開心 就是犯罪 記得要請客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1-04-22 13:49:00
如果你爸姓柯可以無視這些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1-04-22 13:49:00
連行房記錄器都不用買了... 買了也沒用的時代來臨!!
作者: Leoreo   2021-04-22 13:49:00
醜肥宅安樂死法案
作者: Yaomini (優かすみりさ)   2021-04-22 13:50:00
確實可以利用這法還整看不順眼的人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21-04-22 13:53:00
這個法真的是有蠻明顯的漏洞存在,真的要弄人機會應該不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04-22 13:54:00
這法通過的化武田鐵矢應該還在牢裡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21-04-22 13:54:00
約吃飯 看電影就中標了
作者: O300 (歐三百)   2021-04-22 13:55:00
你各位還是快去整形整得帥一點啦哈哈哈哈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21-04-22 13:56:00
女森要跟你吵架 你不能回嘴 不然就是嘲弄、辱罵
作者: glacialfire ( )   2021-04-22 13:56:00
沒有不經審判啦 只是無端還要面臨訴訟就很靠北就是個整人工具+賺外快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21-04-22 13:57:00
少子化辦公室又做事了,績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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